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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工商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侧记
文明风   |  时间: 2009-11-17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订单合同解销路

  均口镇村民黎有福从80年代就开始种植莲子,那时候都是自己种植,然后圩日时候到集市去卖,遇到行情好点,就多卖些,行情不好,种植效益就很差。如今有了订单合同,解决了他后顾之忧。谈到变化,黎有福感慨万千:"过去对莲子的收成销路心里实在没底,遇到收成好时候,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愁销路。现在有了订单合同,我就安心了。今年我还扩大莲田种植,年底可以增收6000多元"。宏心槟榔芋头专业合作社今年扩大推广了规范合同范围,与槟榔芋种植农户签订了3000多亩槟榔芋头订单合同。"我们与农户签订订单合同,我们按合同规定提供每亩槟榔芋种苗价值100多元,同时交给农户定金200元,而且还提供专业肥、地膜等物资,农民收成时候,我们根据合同价进行收购,这样农户只要安心地进行种植生产,而不必顾虑销路问题。"范文斌满怀激情的诉说着订单合同对农民带来的好处。"加强订单合同审查指导,规范订单合同文本,制止利用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坑农害农行为,是近年来建宁县工商局立足工商职能在扶持农村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县工商局副局长林建平说。

  红盾护农保生产

  黄埠乡的李大爷没想到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这么快就把他购买假冒复合肥的赔偿金送到他手上。事情是这样,李大爷在家中的制种水稻使用了黄埠乡黄某销售的复合肥后,生长缓慢,就投诉到建宁县工商局12315台。12315台接到投诉后,立即将线索转到检查大队,"案件查处结束后的那几天,我们更加忙碌,一边在县电视台发布消费警示,一边又在里心工商所的配合下,对照黄某、谢某的账本,通知购买该品牌的农户,不要使用该产品,并告知他们可以依法得到补偿。"主办这起案件的建宁县工商局检查大队副大队长李宏龙回忆起这起投诉案件时仍记忆犹新。这起农资案件的查处,是建宁县工商局红盾护农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的一个缩影。林建平副局长指出:"红盾护农是是一项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近几年建宁县工商局从源头入手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农资市场安全,如举行专项整治,清查农资市场经营主体,会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传授识假辨假知识,加强农资台帐管理,督促农资经营户建立完备的农资台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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