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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福乐家园”全方位助残
文明风   |  时间: 2009-11-03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11月3日讯 (通讯员 吴会明)11月2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民政部门传出喜讯:一个专门以组织轻度智力残疾人员从事简单劳动,并开展技能培训、康复训练和文体活动、帮助智力残疾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劳动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的公益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福乐家园”,将于2009年12月建成并投用。首批计划招收学员30人,日前已开始报名,截至11月10 日结束。据悉,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投建“福乐家园”全方位助残,此举全省开先河。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局长钟志隆告诉笔者,该区“福乐家园”,是政府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项目建筑面积900多平方米,园内设置有职业训练室、康复体能训练室、认知治疗室、职业评估室、家居训练室等功能课室,将聘职业治疗师、特殊教育老师、心理治疗师等专业人员,开展居家生活能力训练、清洁服务、园林绿化、手工艺品制作等职业训练,同时还开设有庇护就业、辅助就业服务等。培训期间,不收取任何训练费用。

  据介绍,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福乐家园”目前的功能定位及今后的运作模式为日间走训型,即学员日间来工场参训,中午自带便当,晚上回家,由监护人接送。所有学员在“福乐家园”学习训练一段时间后,对符合条件的,由集美区残疾人康复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推荐到用人单位就业,也可以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对无法就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厦门市集美区残联研究批准后,可继续留在园内从事简单手工劳动。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福乐家园”的入园条件是,具有本区户籍,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有合法的监护人,16-40岁智力残疾等级为四级且病情稳定的残疾人,优先接纳经过九年义务教育后的应、历届智障人士;具有学习与工作愿望,且有自理生活能力及一定的工作能力,无严重行为障碍,无攻击性行为、自伤行为和轻生意念;经区级以上医院体检,确诊无传染病或严重躯体性疾病,如心脏病、严重心血管疾病、癫痫等疾病。

  学员报名经评估合格,择优录取。获准入园后,期间可享诸多优厚待遇:如“福乐家园”为每位学员购买在工场内培训时的人身伤害保险;贫困学员在“福乐家园”参训期间可享受适当的午餐和交通津贴;学员在“福乐家园”从事有偿手工劳动按计件或计时发放相应的劳动津贴等。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现有残疾人2520余人,这几年来,通过大力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使患者得以重见光明;上门为残疾人办证,使得他们从此有了“护身符”;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治疗,使他们从此对生活充满希望;“菜单式”推荐为残疾人就业提供舞台,使他们更加自立自强。此次投建的“福乐家园”实施全方位、多层面扶残助残,让残疾人有了温暖的家,能更加有效解决这一群体的后顾之忧,因而深受残疾人家庭及社会各界的欢迎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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