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1月2日讯 为优化窗口服务水平,配合做好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爱心城市工作,推动新一轮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近日,三明市中级法院采取六项措施优化对残疾人的司法服务。一是讼费用上给残疾人予优惠。对符合法律规定司法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及时批准其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申请。二是协助开展残疾人司法救助活动。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法院要积极与司法行政部门协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三是开设残疾人“绿色通道”。如,设置供轮椅通行的通道,对残疾人优先立案;对行动不便利的残疾人做到预约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四是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优先接待来法院进行法律咨询的残疾人,并视情况开展上门法律咨询服务。五是采用多样化的开庭方式。如在社区开庭、上门开庭等,为有残疾的当事人提供便利。六是强化有关残疾人案件的人性化执行力度。对残疾人申请执行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残疾人诉讼权益的实现;残疾人被申请执行的案件要考虑具体情况,保证其基本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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