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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顺利通过省政府"新农村电气化县"验收
文明风   |  时间: 2009-10-29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10月27日至28日,由省经贸委、建设厅、物价局、电监办、农办等8个部门组成的福建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验收组和专家组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泰宁县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进行了正式验收,并以93.6的高分顺利通过了考评验收。

  10月27日下午,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验收组成员们先后检查了110kV泰宁变电站、朱口供电所,查看了泰宁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示范村音山村和长兴村。每到一处,他们都认真听取现场讲解,并一致认为,泰宁县在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在电网建设、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和供电可靠性等工作上都取得明显成效。

  10月28日上午,在泰宁供电公司召开的“泰宁县新农村电气化县验收工作会”上,副县长林光美首先向检查组介绍了泰宁县情及主题为《履行社会责任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助力泰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报告,并观看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专题片。随后,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验收组及专家组分别对泰宁县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指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点评。验收组认为,泰宁县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过程中,领导重视、动手迅速、措施到位、成效显著,能够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发展战略,把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列入重点项目,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实施“光亮工程”、“供电支农工程”,明确思路,认真做好电网规划,各部门明确责任,通力配合,切实抓好工程前期工作,形成了“政府发动、镇村主动、百姓互动、电力推动”的良好机制,确保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适应并适度超前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总体要求,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林光美表示,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是一个持续改进的系统工程,我县将立足实际,针对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举一反三的整改落实,制定更加周全、细致,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步骤、有成效地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使该项工作贯穿于各级各有关部门日常工作中,不断提高电气化乡、镇、村的比例,努力达到更高类别标准的电气化水平,为县域经济发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据了解,2008年该公司完成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投资5021万元,其中35kV及以上输变电项目3177万元,10kV配网1844万元,供电可靠率达99.7%,电压合格率达97.55%,客户满意率达98.6 %,节能型主变和节能型配变比率100%,均达到和超过了新农村电气化县标准要求。截至2009年8月,泰宁县共完成5个乡镇45个行政村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任务,电气化乡镇占全县乡(镇)比率55.6%,电气化村占全县村行政村的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