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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人大常委会通过电业局创建"人民满意单位"评议决定
文明风   |  时间: 2009-10-14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10月14日讯  9月24日,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会议讨论通过电业局关于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的请示,决定自2009年9月至2010年6月,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泉州电业局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进行评议。

  电业局开展创人民满意单位,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员参与、全程实施、全面带动,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电网建设、经营管理、党建和精神文明、党风廉政、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水平,为泉州市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以及在海西建设中奋力先行作出应有的贡献。

  自电业局提出创建"人民满意单位"以来,该项活动便得到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肯定。9月1日,泉州市委书记徐钢在审阅完泉州电业局呈送的《关于创建人民满意单位的报告》后,欣然提笔写下批示:电业局开展此项活动很有意义,电力部门为人民为社会进步服务总体是好的,应发扬光大。9月23日,泉州市政府李建国代市长在审阅完泉州电业局呈送的《关于创建人民满意单位的报告》后,作出批示:请电业局按照书记的批示精神,抓好落实,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是件好事,应大力提倡,扎实做好。

  此外,泉州市领导、市直党工委和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认可和支持,并就该局创建工作提出指导意见。6月3日,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圆圆一行莅临我局视察指导工作,要求我局要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电力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开展"创建人民满意供电单位"活动。

  7月15日,泉州市政协主席林荣取一行莅临我局视察调研,对我局工作充分肯定,并对我局提出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表示认可。

  9月21日,我局谢志坚局长、曾启钧书记在向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廖小军汇报开展"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时,廖小军副市长对我局开展该项活动给予肯定和支持。

  7月23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林建春和团市委书记颜志煌分别对来访的我局党委曾启钧书记表示,全力支持我局创建工作,并将发挥职责作用,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