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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心存麻痹终酿事故,遵章守法才能幸福
文明风   |  时间: 2009-09-16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9月16日讯(通讯员 赖国亮 周霖)2009年8月19日下午4时11分许,永安交警大队接到报案:在永安市自来水公司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导致一名老人伤情严重。

  接到报案后,大队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当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事故伤者已被送往医院,而肇事车辆旁站着一名神色慌张的妇女,且这名妇女样貌让民警觉得十分面熟。随后,民警经过调查,得知这名妇女名叫范某,她正是肇事司机,也是2008年永安安砂“11.20”重大学生交通事故中的其中一名驾驶员。

  8月19日下午,范某驾驶闽G167XX号小型普通客车由永安石门往南门方向行驶,当车行至永安自来水公司门前路段时,范某见前方人行横道上没有行人,便心存麻痹心理,仍然保持正常车速行驶。没想到这时有一名老人刚好准备过马路,范某这时虽然想刹车,但已经来不及了,车辆还是撞到了老人身上,将老人撞成了重伤,伤者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这已是范某不到一年内发生的第二次重大交通事故,上一次她驾驶的接送学生车辆严重超员,与一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名学生死亡,所幸她只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这次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因为她在途经人行横道时,违反了“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让行”的法规,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9月14日,在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会上,面对着在事故死者家属伤心的面孔,面对着神情憔悴的家人,范某忍不住失声痛哭。当民警宣布范某需要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时,她流着泪悔恨的说道:“如果当初我时时刻刻遵守交通法规,或许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或许……,上次事故欠的债还没有还完,这次又要判刑,又要赔钱,这日子怎么过啊”

  范某悔恨的话语,痛哭的神情,让在场的人十分感慨。然而,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买,范某在去年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吸取教训,认真的去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在行车时仍然存在麻痹侥幸心理,漠视交通法规,并最终导致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生虽然具有偶然性,但是不遵守交通法规,漠视交通法规,就算能得到一时的方便,但终究得不到长久的平安,所以说:“守法才会安全,安全才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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