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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推动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纪实
文明风   |  时间: 2009-09-11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面对行业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把头埋起来甘当“鸵鸟”,还是浴火重生当“凤凰”----

  法律服务队伍面临“大考”

  在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轰轰烈烈开展的同时,另一条创建的主线也在全系统延展了开来。

  2006年3月,省司法厅第五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动员大会召开,标志着

新一轮的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在全系统全面铺开。厅党委为这轮活动确定的主题是“拓展规范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参赛单位包括全省的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

  近年来,法律服务工作的改革和发展速度很快,在管理对象、内容、方式、环境都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下,管理工作却相对滞后,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服务行业出现了一些商业化倾向,如乱收费、行业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发生,群众对此颇有微词。

  面对行业内出现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是把头埋起来甘当“鸵鸟”,还是浴火重生当“凤凰”,成为法律服务队伍面临的一个“大考”。

  省司法厅“组团”参加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就是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境界、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塑造窗口的满意形象,带动全行业文明和谐。

  全省38个行业在服务质量上角力,在科学管理上较劲,在环境建设上比拼。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职工此时也是上紧了发条、铆足了劲,他们知道,这不是一般意义的竞赛,是关乎司法行政事业能不能科学发展、怎样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考验,是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事业认可度、满意度的最直接的测试。

  面对这场特殊的考试,省司法厅又是如何破题的呢?

  答卷一,在新社会组织中抓好党建工作。省司法厅党委意识到,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也是新社会组织自身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面对律师群体的不断扩展,近年来,全省各地通过广泛开展 “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活动,扎实推进流动党员“安家工程”,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加大在律师队伍发展党员力度等措施,不断充实壮大律师行业党员队伍。目前,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共成立了2个党委、7个党总支、105个党支部,其中联合党支部20个。律师队伍中有中共党员1279名。

  省司法厅在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上做到教育上求精,管理上求活,服务上求全,为律师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2006年,厅党委作出了开展“法律服务三进”的重大决策,加大了法律服务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广度、深度、力度。不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坚持律师工作“讲政治”的方向,为建设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律师群体,始终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放在重要位置。如省直建达所党支部为提高党员素质,提出了“先做合格党员,再当优秀律师”的口号,带动党员和全体律师端正了从业思想,为律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基础。

  答卷二,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支撑。全省法律工作者以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为己任,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三年来,全省参与信访接待的律师达3321人次,接待上访群众8141人次,调处涉法纠纷案件1598多件,提出法律意见2679多条。

  ---三年来,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715件;解答法律咨询427621人次;受援人达44549人。建立完善了残疾人和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发放农民工《法律援助证》35.54万份,有22万农民工、低保户和残疾人领到了《法律援助证》。

  ---三年来,全省律师担任各级政府的法律顾问3542次,开展义务法律咨询34万多人次。

  ---三年来,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律师797人,位居全国第一。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被全国律协誉为“福建模式”在全国推广。

  ---三年来,全省公证行业共办理各类公证1274921件,省公证员协会寄送涉台公证文书比对副本63122件,比对副本4793件。

  ---三年来,全省1101个乡镇(街道)已全部挂牌建立司法所,并全部实现收编管理;全省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2073名。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参加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省人民调解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调解领域不断拓宽,仅今年以来,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537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1%。

  行业文明创建竞赛活动带来的是整个系统行政效率、法律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的提高,更为重要的是,锻造了队伍、推进了发展、树立了新风正气。近年来,省司法厅的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府信息化建设、基层司法所建设、法律援助、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等多次在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相关会议上做经验介绍;2007年,组团参加全国“廉政法律知识竞赛”荣获团体第四名;2007年厅机关效能评估成绩在省政府组成部门中排名第7位;在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届中考评中位列第10名。

  通过这一组数字,我们是否能得出一个结论:我省的广大法律工作者正在通过履行好社会责任来完成崇高的历史使命。

  “团结是一种境界,懂团结是大明白,会团结是大本事,搞团结是大聪明”,省司法厅唱响---

  和谐建设正气歌

  有人开玩笑说司法行政工作是“上管依法治国,下管鸡毛蒜皮。”是的,一方面,司法行政机关代表政府承载着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特殊使命,可谓重任在肩;另一方面,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工作须臾离不开司法的介入和参与。肩负这样的使命,就要求有一支团结奋进、作风精良、品德高尚、公平正义、群众信赖的队伍。

  2008年的7月1日,在厅直机关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暨“一先三优”表彰大会上,刚刚履新不久的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义兴语重心长地对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说了这么一番话:“和谐机关的首要要求就是干部职工之间要讲团结。大家在一起共事,从工作讲,这是事业的需要;从个人讲,这是一种缘分,一定要和睦相处、团结协作。团结是一种境界,懂团结是大明白,会团结是大本事,搞团结是大聪明。搞不好团结,一害自己,二害别人,三害单位,祸害极大。所以,一定要讲团结、顾大局。”

  这些年来,省司法厅正是借助着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的这两大载体来教育人、培养人和塑造人;来促进人的团结、构建机关和谐。

  做大事需要养小节。厅党委在大力倡导“十种精神”的同时,要求干警在工作中养好“六气。一养正气,政治坚定、作风踏实;二养朝气,奋发有为、积极向上;三养锐气,知难而进、敢为人先;四养底气,善于学习、勇于创新;五养和气,谅解宽容、和谐共进;六养静气,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值得一提的是,各单位在抓作风建设中,不一蹴而就,不急功近利,而是从最小事做起,从自己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厅基层处党支部去年在“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就提出了“自己都不满意,群众能满意吗?”的口号,以此作为自查自纠存在问题的标准。正是这样的日积月累,久久为功,使机关的新风正气得以上扬。

  用榜样的力量激励斗志。时代进步需要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来引领,社会发展需要道德楷模的力量来推动。几年来,省司法厅先后培植了福建省女子劳教所、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尤溪县司法局台溪司法所等一批获得全国、全省表彰的先进群体;发掘和树立了泉州市德化县司法局原宣教科科长林建权、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丁萍、龙海市司法局紫泥司法所所长詹俊勇、省启新律师事务所党小组长蔡启新、厅老干党支部书记赵英坦、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卫等近年来涌现出的全国、全省先进典型人物。通过对这些“平民英雄”、“凡人善举”事迹的宣扬,在全系统掀起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

  在坚持用时代精神感召人、激励人的同时,省司法厅机关和各监所单位还注重开展警示教育。福州劳教所干警刘英智说:我们经常都会收到像“吃一点、拿一点、卡一点、要一点,早晚毁在这一点;勤一生、德一生、廉一生、洁一生,多少幸福此一生!”这样的廉政短信,虽然文字短,但能给干警“提神醒脑”。

  近年来,厅党委每年都针对司法行政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分别确定专题组织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仅今年上半年,就举办了7场有400多名处级以上干部、500多名科级干部参加的廉政教育讲座。目前,省司法厅在省纪委的支持下,正在兴建全省最大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以文化浸润灵魂。省司法厅在文明创建实践中认识到,文明的意识和行为必须渗透到各个部门、必须渗透到每个角落,必须渗透到每个人心中。只有用先进文化引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才能使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富有鲜活的内涵和张力,才能让广大干部职工尝到创建的“甜头”。因此,几年来,无论是在规划目标、设计项目,还是运用载体上,都始终突出以人为本,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方针。每年的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都以身边的事例为素材,创作出一批贴近实际、寓意深刻、文化气息浓厚、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不仅在机关自编自演,而且还选送参加社区文化艺术节和省直机关的会演;厅机关还每年开展一次“全民健身月”活动,活动内容有登山、游泳、球类、棋类比赛等;“读报讲报”、知识竞赛、演讲等更是每年节假日的“重头戏”;厅机关在办公场所逼仄的情况下,开辟了篮球场、乒乓球室、健身房等专门场所,为活跃机关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搭建了一个休闲娱乐、文明示范的平台。

  团结和谐让每一位干部职工“如坐春风之中、仰沾时雨之化”;团结和谐给机关带来的是从善如流、爱岗敬业;团结和谐给社会带来的是公平正义、爱心涌动……

  ---四川地震发生后,全系统各级各单位组织广大干警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踊跃向地震灾区捐款。到目前为至,共组织了2次捐款、1次缴纳特殊党费,全系统共捐款1007.7809万元。

  ---2002年,省直律师蒋方斌个人捐资200万元,设立了福建省律师协会明媚助学专项基金,成为我国由律师设立的助学专项基金的第一人。2007年,蒋方斌再次捐资300万元。7年间,已经帮助40位贫困大学生完成了四年的学业。

  “子规半夜犹啼血,不信春风唤不回”,我们深信,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一万多名干部、职工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更有作为。

责编: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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