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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规范设置地名标志服务发展
文明风   |  时间: 2009-09-02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目前完成2006-2008年度设立的镇(街)与村(居)立杆式路牌验收

  ■明确规定2009-2010年度规范港、桥梁和山、溪及农林牧渔点等标志

  文明风9月2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20多个市、区级重点村完成旧村改造新村规划,70多个省、市重点项目落户辖区投资兴建,由此,一批新的地名标志应运而生。9月1日,笔者从厦门市集美区民政部门获悉,厦门市集美区通过规范地名标志设置,不仅方便城乡百姓出行,更重要的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据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地名办负责人林兵鑫介绍,自2004年初,厦门市集美区开展地名标志设置以来,厦门市集美区先后新设置地名标志牌709座。其中,村牌12块、地名公共服务导向牌6个、巷牌91个,立杆式路牌184个、灯箱式路牌416个,极大方便了居民百姓。目前,基本完成2006-2008年度设立的立杆式路牌验收。今年以来,处理门楼牌申请单192件,开具门牌证明73件,新下立杆式路牌订单42条路共91块牌。

  与此同时,对城乡4处灯箱式路牌存在设立地点方向问题的牌子进行整改,排查城乡结合部2处私设仿灯箱式广告路牌。组织实施集美-海沧-长泰界线的联合检查,实时对各类资料进行登记、编号和造册、归档,完成了厦门行政区划调整后原杏林区划归集美区管辖的新版《厦门市集美区行政区划图》的校对及编印制作。在此基础上,制定地名标志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目标,最大限度发挥地名标志的导向作用。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2009-2010年,厦门市集美区将由民政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台、站、港、场桥梁、写字楼等各类人工建筑标志,山、溪等自然地理实体标志,名胜古迹、农林牧渔点等标志。通过实施和完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拓展地名服务领域,实现地名资源共享,使地名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交流交往的需要。

  计划明年底,厦门市集美区城乡全面形成以路牌为节点、衔接各条道路间交叉点的地名标志导向链。在人群密集点设立的地名公共服务导向牌,主要标示区域范围的道路网、各企事业单位和镇(街)村(居)点,以及包括学校、医院公共设施等内容,提升地名服务功能。在工业集中区各主要出入口处设立地名服务导向牌,标示区域内所有企业名称及位置导向图,以方便群众查找并服务企业推广与发展。

   责编:陈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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