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9月1日讯 8月26日上午,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在福州隆重召开。福州台江区获得“第二届(2006—2008年度)文明城区”荣誉称号。这是继2006年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首届省级文明城区”荣誉称号之后台江区再次荣膺“省级文明城区”称号,消息传来,全区上下精神振奋,欢欣鼓舞。
表彰会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获得“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宣传部、台江区卫生局、台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台江区地方税务局、台江区国家税务局、台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台江区房地产管理局、福州电业局台江供电局、上海海事局福州航标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等单位获得“第十届文明单位”称号。台江第三中心小学、台江区实验幼儿园、福州第十五中学获得“第十届文明学校”称号。台江区鳌峰街道福人社区、茶亭街道阳光社区、后洲街道中亭街东社区、上海街道交通一社区、新港街道十三桥社区、义洲街道浦西社区、瀛洲街道建海社区等获得“第五届文明社区(小区)”称号。福州电业局台江供电营业厅获得“第五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台江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林萍,区卫生局局长朱云获得“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近年来,福州市台江区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文明委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结合台江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统筹协调、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发挥省会城市中心城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融入省会中心城市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台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为福州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打基础、挑大梁、树形象、走前头作出积极贡献。
责编:陈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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