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三明
三明市召开第十六次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
文明风   |  时间: 2009-08-28   |   文章来源: 三明日报
 

学见义勇为树文明风尚
三明市召开第十六次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群体)表彰大会

  昨日,三明市召开第十六次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对三明市一年来在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和自然灾害作斗争中涌现出来的9名先进个人和5个先进群体进行表彰。

  市领导林纪承、梁晋阳、张发录、夏钢、郑国仁出席表彰大会,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和协会理事单位负责人,市直及驻市区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各县(市、区)综治办主任共两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纪承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先进群体以及获得“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的英雄模范表示热烈祝贺。他说,当前三明市正在全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落实省委八届六次、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在这一重要时期,表彰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对于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增强抗击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的勇气,促进社会和谐和公民道德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林纪承要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认识做好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健全保障,使见义勇为精神成为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巨大动力;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促进社会安定稳定。通过大力表彰见义勇为行为、努力营造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群众发动起来、组织起来,在全市掀起学见义勇为、树文明风尚的热潮。

  林纪承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见义勇为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重视见义勇为工作,加强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领导。各级综治部门要按照本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规划和总体部署,继续指导、支持见义勇为事业。政法各部门要把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作为新形势下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措施,使见义勇为精神和行为更加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保护。各级见义勇为工作协会要把奖励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共同维护社会安宁的良好氛围。各级劳动、财政、人事、民政、教育、卫生、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规定,健全和落实见义勇为保障机制,妥善解决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工作、生活等困难。

  会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代表黄桂明、先进群体代表林华元分别作了发言。

责编:陈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