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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扎实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文明风   |  时间: 2009-08-17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8月17日讯   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要求。为增强邵武市在海西建设中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邵武市出台了《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

  此次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目标,即从2009年起,力争用两年时间,使重点流域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控制,沿河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工业污染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富屯溪省控监测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保持在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85%以上,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初步形成重点流域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态势。

  意见明确了7项综合整治任务。第一,规划先行,引导畜禽养殖业有序开展。取缔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禁养区为富屯溪邵武段沿河两岸各500米区域范围,在禁养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当地政府应于2009年11月26日前全部予以搬迁、关停、拆除。;规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市农业局应根据生态环境承载力,修订畜禽养殖规划,控制畜禽养殖规模;严禁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第二,从严控制工业污染排放。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加大重点流域企业污染整治力度;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进度;严格控制水污染项目建设。第三,加快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完善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加快垃圾处理场建设进度;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运营监控。第四,深化家园清洁行动,整治沿富屯溪两岸环境。开展垃圾清理;深化家园清洁行动;强化河道监督管理。第五,加大整顿和规范开采力度。严格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采砂活动;加大沿富屯溪两岸采矿活动的监管力度。第六,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水源地供水安全。大力推进水厂应急体系建设;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控;严格水电站管理;深化饮用水源整治;加强对运砂船等船舶污染的控制。第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提升重点流域治理水平。加快沿江两岸绿化;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闽江鱼类保护。

  意见还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是本辖区重点流域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重点流域整治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政府将把整治情况列入乡镇、街道环保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工作考核,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地方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各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本部门环境保护职责,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市环保局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先进适用环保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市经贸局应督促企业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能源,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监督各水电站落实最小下泄流量。市国土资源局应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和恢复治理的监督,督促落实无证开采和不符合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的关停取缔。市建设局负责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达标排放工作的监督落实。市交通局负责公路完善防护措施工作的监督落实。市水利局牵头实施汛期放水冲污,监督落实河沙开采的整治及水葫芦的清理。市农业局负责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解决农业污染问题,并负责修改制定畜牧业发展布局规划,监督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工作的落实,监督落实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的取缔,渔政部门对捕鱼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市林业局负责督促各乡镇制定重点流域沿江两岸造林绿化规划,监督落实生态林建设和保护制定林木施肥用药技术规程。

  邵武市监察局、环保局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订考核办法,对整治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列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不得提拔、调动;在整治过程中失、渎职的乡镇(街道)、部门和责任人,由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邵武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为成员的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业污染整治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组、城市污水垃圾治理组。(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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