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日前制定实施《莆田市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实施暂行规定》,并将划定各类“绿线”——绿地范围控制线。“绿线”内的土地只准用于绿化建设,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或挪作他用。
长期以来,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地区房地产开发商改变规划、改变绿化用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人随意侵占绿地和改变规划绿地性质的现象屡禁不止,致使一些城市绿地无法按规划建设,市区和居民居住区绿地严重缺失,群众反映强烈。遏制侵绿、占绿、毁绿现象,已成为城市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的问题。
自2008年开始,莆田就对全市绿地现状进行系统普查,并利用卫星定位对绿地进行测定,建立城市园林绿地数据库。该市划定城市“绿线”,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包括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的园林绿化用地;莆田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对城市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等。
规定指出,附属绿地包括居住区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绿地等;对未按规定建绿的不予办理房产证。相关部门还将加强园林绿化审批后的监管,严禁在绿线范围内违法建设;对于侵占“绿线”的,将予以从严查处。(福建日报 记者 陈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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