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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启动“文明示范标准岗”创建活动
文明风   |  时间: 2009-07-20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7月20日讯   16日上午,福州市委文明办、福州市公安局在市交巡警支队,联合组织了城市交通管理“文明示范标准岗”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市委文明办主任杨凡主持仪式,市委文明办陈厚才、王苏闽副主任,市效能办陈武光副主任,市公安局杨建平副局长、市交巡警支队曾晖支队长,翁元宝副支队长,五城区文明办主任、五城区公安局(分局)、交巡警大队、十个示范岗所辖派出所分管领导等出席仪式。曾晖支队长部署了活动安排,杨建平副局长、效能办陈武光副主任等作了重要讲话。

  根据中央文明办的部署,从今年开始,每年将对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进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每年的测评成绩将按照一定比例记入下一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总成绩,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交通秩序是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全国文明城市总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推动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结合公安部开展规范执法示范城市活动的要求,市委文明办和市公安局决定在市区范围开展创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文明示范标准岗”活动。通过这一活动,努力提升交巡警执勤执法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和市民交通文明素质,形成交通文明创建工作由点到线及面的辐射效应,为我市科学发展和两岸交流合作的先行城市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为使活动取得更大的效果,产生更大的影响,将结合“文明示范标准岗”活动,开展创建“文明示范路口”活动,即在每个周末,在市区指定的十个路口,组织志愿者及路口周边单位的干部职工组成交通文明劝导队,针对自行车和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章行为开展文明劝导。通过这一活动,提高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扩大社会影响,营造遵守交通秩序更加良好的氛围,推动我市的交通秩序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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