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7日起,将为毕业生提供1万个职业见习岗位。2007年至2009年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均可在网上或现场申请。
据介绍,申请者须具备江西省常住户口和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失业登记证、学历证明。目前已有23家知名度较高的单位提供了1078个见习岗位。
见习期间,见习学员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但享受见习综合保险补贴和职业见习岗位补贴。其中,见习综合保险由政府为见习学员统一购买,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等,可按规定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同时,毕业生在见习基地可领取最低保障工资,见习期间还可以得到生活费补贴,标准是见习基地所在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半。(姚夏宇 记者李菁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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