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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委文明办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建设“海西”《意见》
文明风   |  时间: 2009-07-01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泉州市委文明办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建设“海西”《意见》
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发展

  文明风7月1日讯   6月16日,泉州市委文明办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交流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心得体会。会上,泉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林建春、市委文明办副主任郑天文、李德志就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建设“海西”《意见》,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市

    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林建春提出3点贯彻意见:一要充分认识国务院出台《意见》的重大意义。《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发挥福建区域优势,推动海峡西岸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

    二要明确《意见》中提出“四大战略定位”、“六个着力措施”和“七项任务”,既是加快“海西”建设的指导思想和重要举措,又是加强两岸交流协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战略部署,更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的动力。国务院《意见》提出“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持续发展、文化更加繁荣,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要安居乐业的和谐区域”,这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将学习国务院建设“海西”《意见》作为当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要将学习贯彻市委《关于开展“弘扬惠女精神、提振创业激情、促进科学发展”活动的决定》与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海西”《意见》相结合,着力弘扬“艰苦奋斗、尊重科学、无私奉献、拼搏创业”的惠女精神,确保精神文明建设为“海西”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社会志愿服务方面,要认真组织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方面,要深化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举办“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文明创建方面,要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扎实推进百个农村“移风易俗、树立新风”示范点工程。科学创新精神文明各类创建活动载体,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稳定发展,为促进泉州市产业、港口、城市建设作出积极努力和贡献。

责编:陈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