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6月11日讯 (通讯员 黄廷彩)近日,省司法厅和总工会联合推出“法律援助证”,开始向全省188万农民工发放。持有“法律援助证”的农民工,不用其他证明材料和审核手续,凭证就可向当地工会组织或司法机关申请法律援助。
据统计,2008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872件,其中农民工案件共计4998件,为农民工免交诉讼费161.26 万元,免交1125.34万元律师服务费,追回经济利益共计5790.98万元。
省司法厅党委研究决定,将进一步出台更多的便民、利民、惠民举措,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努力把法律援助服务覆盖到民生问题的各个方面。要通过发放法律援助证等方式,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把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援助申请列入优先受理的范围,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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