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道德风尚 树立文明新风
——三明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揭晓
文明风5月26日讯(通讯员 刘明辉)5月19日,三明市文明委下发《关于表彰全市首届道德模表彰决定》,林瑞班、李玉仙、严必群、蔡光尧、张水英、黄章元、林先雄、张岳、洪养养、柴裕财、叶淑婉等11名同志荣获“三明市首届道德模范”,池莲娟等13名同志荣获“三明市首届道德模范提名奖”。同时,从首届道德模范中确定林先雄、林瑞班、张水英、严必群、柴裕财等5人作为上报全国、全省道德模范人选。
三明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自2008年9月以来,由市委文明办、三明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妇联联合组织开展。经群众推荐、评委评选、群众网络投票评选、审核公示和市文明委、市委常委会审定等程序,产生了首届道德模范,其中有:“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 中华慈善奖和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获得者三明市红十字会干部林瑞班;全国先进工作者、公安部二级英模、全国“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提名奖获得者林先雄;冬季在湖上勇救12人,获得“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福建省‘三八’红旗手”称号的清流县沙芜乡村民严必群(女);外出打工还清罹难丈夫生前欠下5万多元债务,在去年汶川地震中,带着自家所有积蓄2275元硬币为灾区捐款的将乐县古镛镇桃村村民张水英(女);全国劳动模范、泰宁公路分局城关公路站站长洪养养(女);“2008感动福建十大人物”、在中央文明办“我推荐 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荣登“孝老爱亲”好人榜的明溪县雪峰镇城西社区居民柴裕财等。
获得“三明市首届道德模范提名奖”的13人分别是:池莲娟(女)、庄彩男(女)、沈在敏、张伙根、洪伟、施发长(已牺牲)、陈效余、黄秀波、王水军、巫才香(女)、高樟儿、颜凤招(女)、魏红霞(女)。(三明市委文明办)
责编:陈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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