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首推“同发展共兴业”就业工程
■帮返乡大中专毕业生搭建创业就业平台,助下岗的失业青年开辟就业再就业渠道
■以低利率发放青年创业贷款1000万元,项目贴息贷款的额度可放宽至20-30万元
文明风5月19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化解就业难,集美在行动。5月18日,厦门集美区推出集美青年“同发展共兴业”创业就业工程,专门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搭建创业就业平台,引导失地青年用好用活征地拆迁补偿款,特意为下岗失业青年开辟就业再就业渠道,使青年与集美同发展共兴业。
针对当前严峻经济形势和结合集美发展实际,厦门集美区把创业就业作为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中心任务,把科学、成功引导青年创业就业,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据悉,由共青团集美区委、区人事劳动和保障局、区商会、集美信用社等单位,联合推出的集美青年“同发展共兴业”创业就业工程,这在厦门集美区建设与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其目的就是着眼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立健全集美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引导和帮助集美青年就地创业,通过推介创业就业平台、出台创业优惠政策、提供创业扶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培育和扶持一批新兴中小企业,为集美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此次厦门集美区推出实施的集美青年“同发展共兴业”创业就业工程,其扶持对象即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创业潜能和创业经验、生产经营项目有一定的市场潜力或正步入成长期,且项目登记注册在厦门集美的辖区户籍青年。推介就业创业内容包括:围绕集美工业区、文教区、新城区“三大平台”建设配套的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为主战场,在辖区的灌口工业集中区、后溪工业组团员工服务中心、后溪文教区学生服务中心开辟集美青年创业一条街;集美青年文化创意创业基地;从商会会员企业中征集配套加工业项目;鼓励从事发展灌口、后溪农家乐等山水休闲服务业。
为帮助创业青年解决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团区委与集美信用社签订厦门集美区青年创业贷款银、政合作协议书,同时,在集美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提供一定的创业贷款优惠、贴息等政策及创业辅导。具体包括:实施集美青年创业贴息贷款项目,2009年度按1000万元的贷款总额,以较低利率向创业青年发放创业贷款,贷款利率给予优惠定价,控制在当期基准利率上浮20%以内;提供集美青年贷款贴息政策的支持,凡经集美青年创业指导办公室审核推荐的创业项目及审定的贴息贷款额度,由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贷款贴息,期限一年。规定贴息贷款额度原则上每户不高于20万元,特殊项目不高于30万元。
不仅如此,厦门集美区还专门成立了由集美区副区长廖华生兼任组长的集美青年创业就业指导小组,成员由团区委、区人劳社保、财政、商会和集美信用社,以及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团组织负责人组成。在集美青年创业就业过程中,凡涉及工商、税务、卫生等手续办理,在符合行业规定前提下,各级团组织负责人为创业青年的协助办理人。开展创业辅导与咨询,建立创业辅导团队,举办创业技能培训,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责编:陈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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