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源盘活。在造林上,社会投入林业建设的积极性显著提高,林农投资经营林业的劲头更大,信心更足,促进了资源培育。全市连续三年每年造林面积达9万亩以上,个人投资造林面积比林改前增长了3倍。如今,不管是采伐迹地还是林中林缘空地甚至荒废的山垄田,都成为个私造林的热点投资项目,竞价投标"抢"包、"抢"购集体林地现象随处可见。在流转上,通过依法规范林权证流转和山林流转交易,改变了以往要到一代林分主伐时才可变现森林资产的状况,盘活了森林资产。林农可以根据市场行情随时进行流转交易,有效解决了林业投资周期长、变现难的问题,拉动了资源培育。
3、产业搞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农及社会各个方面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我市及时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提出建设"两个百万亩"(100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和100万亩竹林基地)和"两个中心"(木材人造板加工中心和竹材高效利用中心)的目标,并以此为载体,有效促进了林竹产业的发展。目前,全市速生丰产林、竹林总面积分别达到100.7万亩、100.2万亩,现有各类林竹加工企业204家,其中规模以上林竹加工企业21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林业每年对劳动力的需求增量达到7000人左右。2008年,全市实现林业产值41.3亿元、增长23%,已连续三年保持20%以上的增幅。林竹加工产业的发展与升级,实现了林业产业一体化发展,增加了企业资本积累,反过来,企业实力的提升,也增强了他们自建原料林基地的"造血"功能,使"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大力推广,形成了资源培育-林竹加工-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
(三)林改成为构建林区和谐社会的新契机。主要表现在"三变"即林农观念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干群关系转变。
1、林农观念转变。"干部林"变成"自家林"后,林农经营主体意识得到加强,投入意识、科学经营意识和管护意识得到提高。在投入意识上,林农耕山育林积极性高涨,变林业部门单一投入为林业、企业、林农以及社会各界共同投入。由于林业经营效益与林农收入直接挂钩,林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林业,把山当田耕、把竹当菜种,出现了"争山、争苗"造林的喜人现象。在经营意识上,特别是在竹山经营方面,竹农自觉留笋养竹,改善竹林结构,在竹林内采取深翻、施肥、稻草覆盖、引水喷灌等丰产培育措施,实行高投入、高产出的经营模式,保证了林竹的可持续生产经营。在管护意识上,林改前,村两委把很大的精力放到巡山护林上;林改后,山林分到家家户户,每宗山林归属明确,四至清楚,"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成为农民的自觉行为,林农自发成立群众性护林联防组织,林业由原来集体单一保护转变成社会的、系统性的网络保护,由过去以林政部门为管理主体转变成以林农为主体,形成整个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新格局,村干部也得以从整天疲于护林的困境中解放出来,着手发展村里的各项社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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