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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突破林改惠泽三农 全力打造海峡西岸绿色明珠
文明风   |  时间: 2009-04-08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4月7日讯   永安,别名"燕城",位于闽中偏西。明景泰三年(公元1452年)设县,是抗战时期福建省会所在地和东南文化名城。1984年撤县设市,现辖4个街道、7个镇、4个乡。土地总面积2942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32万人;城市建成区面积18.3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达57.8%。永安素有"金山银水"之称,地理概貌为"九山半水半分田",林地面积382.5万亩,森林覆盖率83.2%,木材蓄积量2200万立方米,居全省第一位,竹林面积100.2万亩,农民人均占有6.7亩,居全国之首,是中国笋竹之乡、中国竹子之乡和我国南方48个重点林区县(市)之一,综合经济实力居福建"十强县"第六位,社会事业同步发展,先后获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先进市及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市、全国绿色小康市、全国园林城市、中国十大魅力城市等20多项全国性殊荣。

    一、永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前,永安市集体林经营面积266.2万亩、约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70%,是林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但长期以来,林业经营管理体制的深层次矛盾严重制约着林业发展。1998年5月,被誉为"全国林改第一村"的永安市洪田村在没有明确政策和先例可借鉴的情况下先行先试,组织村民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先后召开20多场会议,悄悄启动了后来被喻为第三次土地革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于1998年10月在全国率先迈出了"分山到户"的实质性步伐,为永安林改在全国率先突破提供了经验借鉴。2003年8月,按照中央9号决定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永安市全面启动了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权发换证工作,并于2004年5月基本完成确权发证工作,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2005年9月,永安市在福建率先通过林改工作检查验收后,又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并于2006年7月全面铺开以"稳定一大政策、深化三项改革、完善七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11项林改综合配套工作,林改工作率先在全国、全省取得突破。

    随着林改成效的逐步扩大,永安市的林改模式与经验引起了各级领导和兄弟省市的高度关注。胡锦涛总书记2006年1月13日在永安市视察期间,对永安市林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林改意义确实很重大"。2005年6月26日,国家林业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在永安市联合举办中国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座谈会;2006年3月26日,全省林权流转市场建设与金融服务现场会在永安市召开;2006年5月13日,由国家林业局、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央党校、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峰论坛会在三明市隆重召开,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中农办、中国人民大学、中央党校、国务院研究室领导及有关代表共200多人莅临永安市指导,对永安市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2004年以来,江西、湖南、浙江、四川、吉林等23个省500余批次调研组先后到永安市考察林改工作,永安的林改模式和经验先后在兄弟省市特别是江西等省市得到推广和认可。

    2007年5月18-20日,国家林业局、中央农办、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局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永安市调研林改工作,调研组通过听查看访,对永安林改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调研组认为,永安林改开展最早、工作最实,经验最多,影响最大,永安的林业工作是厚厚一本教科书,其中林改工作是这本厚厚教科书中最重要、最精彩的篇章。特别是调研组通过对洪田镇洪田村实地调研后认为,洪田村干部群众敢为人先,大胆探索,勇闯"禁区",早在1998年5月就率先突破传统的林权制度束缚,把土地承包责任制引入林地,率先完成分山到户的伟大创举,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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