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4月7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日前,厦门集美区出台2009年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给众多退伍返乡战士带来福音:今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将扩大到全体城乡退役士兵,培训优惠标准也有所提高,有功士兵仍是今年安置的重点,同时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为激励现役士兵在部队建功立业,鼓励退役士兵回乡后打拼创业。厦门集美区新出台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规定,今年起,退役士兵在退役一年内可享受一次优惠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初级优惠600元,中级优惠800元,高级优惠1200元,紧缺工种优惠1600元。厦门集美区劳动保障部门在全区设立多个培训点共50多个项目,供退役士兵自由选择,采取就地就近、单独办班或分散插班的方式进行培训。另外,退役士兵可凭初中毕业证书,免试在辖区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家庭经济困难的可适当减免学费。
据介绍,素有嘉庚爱国精神和双拥优良传统的厦门集美区,积极探索双拥工作新模式,优抚安置工作深入持久,扎实有效。面对眼下经济大环境影响,着力推行科技拥军,智力拥军。通过研究制定并出台退役士兵就业培训补助办法,不仅支持在役战士安心军营爱岗敬业建功立业,而且鼓励退役士兵热爱家乡奋力打拼再立新功。新的规定即除享受厦门市现行优抚政策,还特别强调,对2000年后退役、符合政策在厦门集美区安置、尚无固定工作的复退士兵,给予职业培训费和学费补助。
具体补助办法为:单一专业有25人报名参加培训并集中办班的,培训费由厦门集美区民政局统一支付;复退士兵在厦门市范围内自愿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凭结业证或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和学费发票,给予报销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学费;在福建省内参加职业中专以上学历教育并取得毕、结业证书的,凭正规发票每学年最高可报销7000元学杂费。
据悉,厦门集美区不仅从经费上大力支持辖区退役军人掌握职业技能,其经费支持力度为全省最大,而且扩大了立功士兵的奖励范围,若本人愿自谋职业的,补助金在原来标准上最高可再增长100%即获双倍补助。此外包括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外用工及社区工作者时,在同等条件理给予优先录用。
责编:陈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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