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4月7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4月3日,笔者从厦门集美交警部门了解到,以往,交通违法罚款200元逾期未交,几个月后,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结果累积好几个“200元”。今后,这种尴尬事不复存在。集美交警大队办公室阮主任介绍,4月1日起,厦门施行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加处罚款设置上限,不超过原罚款数额。
此次新规最大卖点,在于针对交通违法“处理程序”做了大量详细规定,以保证交警执法的准确性。如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拍摄取证,已成为交通管理的一种重要执法手段。《规定》要求,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适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使用移动测速设备的,应当由交警操作。此外,在违法信息的管理上,《规定》还体现了便民与服务的特点,即对于因救助危难、紧急避险等产生的违法记录,公安交管部门经过审查核实后,予以消除。
《规定》第33条,《规定》在强制措施程序方面作了调整完善,即主要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未发生交通事故抽血检验的范围进行了调整。第45条,修订了“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第5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虑行为人属于过境或者在本地经常居住的具体情况,根据当事人请求,确定是否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而关于记分达到12分的考试问题,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异地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接受处罚后,累积记分满12分,驾驶人经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后发还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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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速公布3个测速监控
日前,厦门高速交警支队公布了沈海高速公路厦门段3个固定测速具体位置:翔安互通附近(2286KM+760M)A、B道各1个,杏林口与海沧口之间(2316KM)的A道1个。这3个测速点的限速均为120公里/小时。
交警提醒,厦门高速公路全线限速120公里/小时,在隧道前后限速80公里/小时,请驾驶员保持安全车速。
此外,近期厦门高速公路拓宽工作全面展开,驾驶员朋友还要多注意高速公路各种施工提示牌。在施工现场前方1至2公里处均设有施工标志提示牌和限速牌,请驾驶员按提示内容减速行驶。
责编:陈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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