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4月3日讯 张晓华,宁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18年,3次被评为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13次被评为县院先进工作者,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连续6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07年度被评为三明市侦查监督系统"十佳办案能手",2009年3月被授予第四届全省"优秀青年卫士"称号……这一连串的荣誉记录着这位"侦监能手"的坚实足迹。500多件批捕案件无一差错。
张晓华常对同事说:没有办案质量就没有数量,一百件案件中,只要有一件案件出错,案件质量分不是99分,而是零分。因此,他把办案质量放在第一位,对自己经办的每个案件,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做到不枉不纵。
2004年4月8日傍晚,朱家茂、朱林良兄弟驾车造成一起交通事故,一人死亡。交警鉴定由朱家茂负全部责任。县公安局以朱家茂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张晓华接手案件后,仔细审阅案件材料,发现多处疑点--当事人有冒名顶替和作伪证的嫌疑。他重新核实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解开了疑团,查清了朱林良肇事,由其哥哥朱家茂冒名顶替的犯罪事实。宁化县检察院即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朱林良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朱家茂以涉嫌包庇罪立案侦查。后朱林良因交通肇事罪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朱家茂因包庇罪被判处拘役。
2007年7月14日,曹坊乡三黄村的廖某与张某因小事发生口角后互殴。事后,受害人张某委托一家司法鉴定中心为自己伤情鉴定,鉴定结论为"轻伤一级"。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报捕犯罪嫌疑人廖某。"伤情鉴定在表达方式上措词模糊,轻伤一级就构成刑事犯罪了,不能草率下结论呀!"张晓华接手这一案子后,核实了大量涉案证据并进行认真分析,并与该院法医一起商讨伤情鉴定可能存在的问题,并要求侦查机关对伤情重新委托鉴定。经三明市第一医院重新鉴定,最后鉴定受害人张某为轻微伤。县公安机关做出了撤案处理。"没有检察院的火眼金睛,我就要负刑事责任了。"嫌疑人廖某对张晓华秉公办案由衷地感慨。
2007年6月1日,宁化发生了张某杀死母亲的凶杀案件。张晓华提前介入了案件的侦查工作。调查中,他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精神方面的疾病,便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意见。鉴定结果表明,嫌疑人张某在作案时属精神病发作期,不负刑事责任。侦查机关及时释放了嫌疑人,并通知其家属严加看护。2008年1月18日,精神病患者范某杀死养父一案,同样被张晓华破解。
"不让一个犯罪嫌疑人漏网,也不让一个无辜者受冤。"张晓华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10多年来,他经手办理了500余件700余人各类批捕案件,批捕准确率达到100%,无一冤假错案。院领导和同行们都称赞他为"侦监能手"。重工作淡名利的本色
"他是一个把工作看得很重,把名利看得很淡的人。"黄金丹检察长是这样评价张晓华的。
接手每个重特大案件,张晓华都提前介入,按时结案。在办理"2008·4·8"特大聚众斗殴案时,他不顾加班的劳累,主动介入公安尸检,参与现场勘验,并旁听公安审讯,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由于连续超负荷工作,他患了重感冒和扁桃体炎,为了在法定时间内能审查完案件,他到医院挂了半天的吊瓶,忙了3天,及时作出审查批准逮捕的决定。
2007年11月,县检察院有3个中层正职的职位缺员,院党组决定开展岗位竞选,有7名副科长报名参加了竞选,担任侦监科副科长的张晓华报了名,但当时他正在经办一个案件,没有时间准备,结果以一分之差落选。事后,同事们来安慰他,他淡淡一笑,没啥,这只是一次锻炼而已。
责编: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