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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人民法院注重"四个结合"有力维护涉案妇女合法权益
文明风   |  时间: 2009-04-01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4月1日讯   2006年至2008年,宁化法院共审理涉及妇女的刑事案件108件156人,占审结刑事案件的30.08%。该院在审理涉及妇女的刑事案件中,注重“四个结合”,维护涉案妇女的合法权益。

    一是法律教育与亲情感化相结合。积极引导公诉人、辩护人等对女性被告人进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并动员其亲属对其进行“自尊、自爱、自强”的思想教育,促使其认罪服法,重新做人。

    二是惩治犯罪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在庭审中,加大对女性被告人或被害人隐私的保护力度,对可能涉及女性个人隐私的案件,依法不公开审理,避免她们受到“二次伤害”。

    三是司法救助与损失补偿相结合。督促被告人积极赔偿女性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将被告人退赃、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作为量刑的重要参考;对不能得到被告人赔偿的,通过司法救助基金,给予适当补偿。

    四是跟踪回访与信访排查相结合。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横向联系,对女性被告人进行跟踪教育,关心她们在羁押场所中的生活情况,做好她们的思想教育工作,预防女性被告人再次犯罪。同时,加强女性被害人的涉诉信访的排查化解工作,及时解决女性被害人的合理诉求。

责编: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