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3月31日讯 日前,经三明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明新农村组[2009]2号文),对在2008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县(市、区)、试点镇、示范村、推进村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佳乡镇”进行表彰奖励。我市获2008年度新农村建设“五大工程”先进县(市、区)二等奖;洪田镇、大湖镇获2008年度争创农村经济发展“十佳乡镇”称号;安砂镇为2008年度争创农村经济发展登报表扬的10个乡镇之一;小陶镇获2008年度新农村建设先进试点镇;小陶镇八一村获得2008年度新农村建设先进示范村一等奖、贡川镇龙大村获二等奖;洪田镇洪田村获2008年度新农村建设先进推进村二等奖、安砂镇安砂村获三等奖、贡川镇新发冲村、曹远镇清水池村、罗坊乡吴坊村、大湖镇上甲村、上坪乡龙共村、安砂镇新建村、槐南乡洋尾村获鼓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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