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中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晋江市分析省级文明城市总评迎检工作
文明风3月30日讯
省文明委考评团3月8日结束对晋江市的
考评,9日上午离开晋江。针对考评团考评结束后交流的两点意见和几个细节问题,以及本次迎检过程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晋江市立说立行抓整改,于3月20日、24日先后召开总评薄弱环节整改协调会和文明委成员(扩大)会议,全面分析省级文明城市总评迎检工作,研究整改措施,分解整改任务。
晋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张永宁通报了总评迎检工作情况,全面总结了工作成效和经验,客观分析了存在问题和不足,指出本次迎检,工作部署早、检查推动实、部门协助好、宣传发动广、特色亮点多,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城市功能还不够完善、日常管理还不很到位、市民素质还有待提高、社区建设还相对滞后”等影响文明城市创建的四大关键问题。
晋江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陈健倩指出,尽管考评结果还没出来,但通过及早总结分析、找出薄弱环节,主要目的是让各级各单位有更多时间更加充分、更加用心去研究解决。文明城市创建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迎接考评只是检验工作成效的一种手段,不能因为总评结束,创建工作也跟着结束,要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载体和抓手,持续开展、持续深化、持续提升。
陈健倩对晋江市下阶段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立说立行抓整改。各相关单位、相关街道要认真对照存在问题,总结分析,查摆原因,抓紧研究整改方案,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对涉及硬件投入、机制建设、行为养成等需要花较长时间才能见效的问题,一定要立马行动。针对考评团提出的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明确整改到位时限。二要着眼长效建机制。要实现创建与管理走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一方面,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城市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包括创建的组织、考评、监督机制和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当前,要认真抓好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的相关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已有的项目组工作机制、打击小广告部门联动机制、整治土方车“滴洒漏”部门联动机制、公众监督机制、检查点评制度、日常巡查制度等。另一方面,必须积极推动长效机制落到实处。要把抓落实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对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把结果作为衡量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工作实绩的一个重要依据,合理应用到干部使用、年度考评、文明单位资格认证等环节之中。三要统筹规划促提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制订《2009-2011年度文明城市创建规划》,进一步明晰梯次推进、整体提升、全面发展的文明城市创建思路和布局。把完善城市功能、强化日常管理、提高市民素质、规范社区建设等纳入创建规划的重要内容,统筹优化各方力量和资源,着力破解制约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问题,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上新水平。
泉州市委常委、晋江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杨益民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为民、共建共享、和谐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立足点、出发点与落脚点,在创建过程中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要针对薄弱环节,好好总结,不断完善,抓好提升。杨益民对晋江市创建工作强调三点意见:一要持续深化创建理念。创建文明城市必须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创建活动,打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群众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精心搭建群众乐意参与、愿意参加的平台,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对基层群众在创建工作中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要善于掌握、提炼和推广。二要持续丰富创建内涵。要以创建促发展,把创建工作放在发展的大局下来考虑、来推进、来实施,特别是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要通过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增强广大市民应对挑战、战胜困难的信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要以创建促和谐,正确把握文明创建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统一,通过深化各项创建活动,有效解决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不足,更好地解决影响我市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推进和谐晋江的建设步伐。要以创建促形象,把创建作为打造响亮城市品牌的重要契机,推进城市科学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城市环境美化,提高城市文化品位,不断丰富品牌之都的内涵。三要持续增强创建实效。要强化责任抓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精神文明创建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发挥指挥、统筹、调度作用,积极支持分管领导开展工作,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形成组织领导制度化、创建活动规范化、常态管理责任化的工作格局。要强化协作增合力,充分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做到既各负其责、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又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实效。要强化机制谋长效,善于从长远着眼,从当前着手,适应发展要求,探索长效机制。要注意从发现的问题中查找工作落实和机制建设上的差距。属于已建立机制但落实不到位的,务必加大力度抓好落实;属于机制缺失或已不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的,要认真探索适应城市文明建设的新路子,切实建立科学的长效机制,推动文明创建和管理工作的常规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