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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统一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标准
文明风   |  时间: 2009-03-18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3月18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3月17日,笔者从厦门集美区民政部门了解到,本月起,厦门集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实行全区统一标准。

  据介绍,享受此次工资福利调整待遇的人员包括党组织正、副书记和居委会正副主任、社区“两委”委员、一般社区专职工作者和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构成。其中,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实行全区统一标准。

  今后,社区专职工作者期基本工资根据工作年限分12个档次,以厦门集美区相关实施意见发文为基准日,社区专职工作者在社区工作每满两年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基本工资晋升一个档次。目前规定的基本工资最低档次900元,最高档次为1440元。

  同时,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岗位工资设定为四个等级,即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每人每月800元;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每人每月600元;社区“两委”委员每人每月500元;一般社区专职工作者每人每月400元。

  按照新政策规定,社区专职工作者其奖金和津(补)贴由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目前确定的加班费和防暑降温费,以及通讯费等归为工作津贴,午餐费等归为生活补贴。在岗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每人每月再分别补贴100元、200元。

  此外,厦门集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也以新确定的个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总和为基数,按有关险种和住房公积金规定的比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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