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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文明办主任马照南到福州指导文明城区总评工作
文明风   |  时间: 2009-03-18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3月18日讯  3月14日下午,福州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区总评工作汇报会在于山堂举行,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马照南在听取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区委书记关于2006-2008年度创建文明城区工作汇报后,充分肯定了福州市文明城市(城区)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认为福州市领导高度重视,都市特色明显,全民主动参与,创建机制健全,文化生活和谐,综合成效凸显,在全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起到了良好的带头、带动作用。福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决心大,力度大,但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的最高荣誉,标准比较高,要求比较细,中央文明办对我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寄予了很大的期望。此次省文明委组织考评是对全省三年来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和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阅,是对群众性创建工作的系统总结,将为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第二届全省文明城市(区)和第十届创建工作先进城市、文明城区提供重要依据,为我省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研究和制定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提供启发和思路。希望福州市按照省委书记卢展工提出的"四个重在"要求,继续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此,马照南主任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盯紧目标。福州市要站在更高更远的角度,朝着全国文明城市的最高目标冲刺。从省会城市的站位和特点出发,认真扎实地做好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划,以便更好地指导下阶段创建工作。

  二要科学谋划。省里近期也在制定三年创建规划,福州市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要认真研究和制定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思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推进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三要利民惠民。要以百姓愿望、呼声为着眼点,以民心、民意为第一信号,多了解人民心声,以此改进我们的工作,强化创建工作的民意基础。要积极探索如何使老百姓需求与政府工作共振、同步,努力做到创建工作为百姓服务、为群众办实事。

  四要做优品牌。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必须有品牌保证,福州定位省会城市、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以林则徐"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名句作为城市精神大力宣传,已被广大市民所接纳,形成共识,福州"十大名片"也初具名气。希望福州市继续挖掘、弘扬和发展,使之远近闻名,形成品牌效应。

  五要强化合力。积极探索研究如何与省直机关等单位共创共建,互相呼应,互相支持,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来开展新一轮创建工作,使之保持常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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