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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接受省文明委考评团总评
文明风   |  时间: 2009-03-17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3月17日讯   3月8-10日,省文明委考评团对永春县创建第二届(2006—2008年度)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进行总评,总评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部门评价”、“整体观察”五种方法采集数据。在8日下午召开的汇报会上,县委书记陈庆宗向考评团汇报了永春县创建文明县城的工作情况,县长叶一帆,县人大主任林金星,县政协主席周亚明等有关部门领导以及相关社区、村负责人出席汇报会。

  8日下午和9日, 考评团根据《福建省文明县城考评体系》分成团长组、材料审核和三个实地考察共五个小组进行认真细致的考评。

  材料审核组详细检查了永春县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和专项评价、荣誉称号、县城整体形象的综合指标等八个方面的工作情况, 审核了近百个单位提交的原始工作材料。

  实地考察组分别考察了公共场所、社区工地、窗口服务行业三个方面共60个考察点,公共场所涉及商场、长途汽车站、县城避险场所、疾控中心、娱乐场所、科普场馆、广场、影剧院、主要交通路口、公园、主干道、图书馆或文化馆、公厕、商业大街、超市、食品专柜、饭店门口等21处,社区工地组涉及社区、新建老式住宅小区、县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网吧、校外活动场所、中学(市级文明学校)、小学、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商业零售网点、新老城区街巷、居民区商业区建筑工地等20处,窗口服务行业组涉及县医院、垃圾中转站、三星级宾馆、派出所、图书门市、电子与音像门市部、小型餐馆、食品店、美容美发店、疾控中心、银行储蓄所、桑拿洗浴场所或足浴场所、市政供水厂、省级候选文明单位、市级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郊区建制村等19处。

  这次考评活动占第二届省级文明县城总分值的70%。考评组充分肯定了永春县不少的创建经验,同时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一些薄弱环节。今后永春县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整改,有效提升县城综合管理水平,有力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供稿:永春县委文明办)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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