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法治县,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抓好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依托“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等载体,采取举办培训班、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公务员经常性学法制度,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司法人员的学法用法。认真做好行政执法队伍的整顿和培训工作,全县465名执法人员85%以上通过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完善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深入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试“五落实”。扎实开展“进百乡(镇)、入千村(居)、到万户”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和“进百家企业、入千个工区、到万名员工”企业普法依法治理活动。
2、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调整充实劳动仲裁机构组成人员,完善劳动仲裁三方机制,提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及时化解劳动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年来,全县通过检查督促补签劳动合同72份,纠正违反劳动用工行为73件;受理农民工投诉72起,清欠农民工工资143万元,涉及农民工482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县、乡两级均设立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建立监察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察管理,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童工行为。重视发挥妇联组织作用,促进女性公平就业、男女同工同酬。切实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保护孤、残儿童合法权益,做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加强维权服务,成立县法律援助中心,组建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实行法律援助中心、12348中心二位一体合署办公,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下岗失业人员、特困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与服务。三年来,共接待来电、来访、各类法律咨询654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2件。
3、深化基层民主管理。认真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在社区中通过选举产生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全县4个社区居委会全部采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的办法,产生新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平均年龄38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0%,其中大专以上的占30%,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各社区经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制定了《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居民自治公约》等,使辖区内的居民充分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共同管理社区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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