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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纪实
文明风   |  时间: 2009-03-10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3、拓展创建载体。制定下发《柘荣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在文明委统一协调下,明确职责,合力创建,组织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创建文明社区方面,全县4个社区全面按照文明社区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各社区组建医疗服务所、卫生清洁队、市民学校等各种服务组织和队伍,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加强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建设,对社区环境进行绿化、美化,改善社区环境质量。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在各社区设立老年人活动中心、棋艺室、阅览室等文体活动场所,满足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创建文明村镇方面,坚持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结合新农村建设,完善“领导挂点、口挂乡、局挂村”机制,县处级领导和相关县直单位挂钩帮扶新农村试点示范村建设,三年来各级各部门投入试点示范村帮扶资金900万元,实施帮扶项目156个。深入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美德在农家”活动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加强。结合“家园清洁”行动,组织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主题活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全县9个乡镇、33个村累计投入经费230万元,建设垃圾焖烧炉3个,中转站3个,添置垃圾桶548个,建设垃圾池33个,配备保洁人员36人,基本消除了乡(镇)所在地的村沿溪流、沿路及卫生死角的陈年垃圾,有效改善了村容村貌和环境质量。基础创建与和谐创建方面,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对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家庭、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实行“申报制、考核制、公示制、届期制、复查制”的动态管理办法,在重质量、上档次、创特色上下功夫。2008年推荐表彰省级文明单位8个、文明学校1所、文明社区1个;市级文明单位37个、文明村镇10个、文明学校8所、文明社区1个、军民共建先进单位1对。拟表彰县级文明单位35个、文明村镇(社区)37个、文明学校11所、先进工作者38名、“十星文明户”109户、金邻居18对。围绕建设“和谐柘荣”,把和谐创建要求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校园等创建活动。

  4、营造浓厚氛围。为营造全民发动、全民参与的良好创城氛围,先后印发了争创省级文明县城基本知识问答、创建文明县城宣传标语等,给市民发送创城短信、发放创城倡议书,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及社区居民中进行广泛宣传,普及精神文明知识。特别是2008年4月通过创城初评后,我们针对创城初评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新的测评体系,制定了创建文明县城总评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对创建文明县城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措施要求等各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并把各项指标逐一分解落实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求排出工作时间表,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全县上下人人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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