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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建立三项机制 推进平安建设
文明风   |  时间: 2009-03-08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繁荣的市场 有序的市场 和谐的市场

  ——将乐县集贸市场管理工作汇报

  将乐县唯一的集贸市场——金溪市场座落在城关滨河北路商贸繁荣地段,占地面积90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000多平方米。地下室为家禽和自产自销市场,设有摊位180个,店面28间;一层为农贸市场,设有摊位446个,沿街内外店面135间,主要经营副食品、蔬菜、水产品、食杂、土特产等;二层为商品专业市场,设有店面200余间及1个超市、1个家具专业商场,主营服装、日用百货等,商品繁多,种类齐全。

  在市场管理工作中,将乐县以“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营造公正的商品交易、构建和谐的市场环境”为目标,积极开展文明集贸市场创建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市场的管理水平。

  一、建章立制,创建文明市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省级集贸市场管理规定》,金溪市场建立了《金溪市场管理规则》、《市场经营者规范》、《市场商品陈列、出售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规范》、《经营者文明公约》、《经营者职业道德规范》、《金溪市场经营者治安公约》、《金溪市场实行“信誉卡”规定》、《市场卫生管理规范》,从制度上规范管理者和经营者行为,努力提高市场文明程度。同时,注重培育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创建“文明摊位”活动,评选出“文明摊位”10个,通过典型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文明集贸市场的创建工作。

  二、规范运作,构建文明市场。在市场交易区醒目位置设立顾客投诉栏、市场信息公开栏。市场内摊位摆放整齐,市场内各类商品划行归类,保洁人员定岗、定责、定时全天候清扫保洁,及时清除污水、杂物,市场内摊(店)定时清扫拉圾、杂物,消灭蚊蝇,货台、货柜保持干净等,确保市场内卫生整洁。市场内水电、消防设施齐全,安保人员全日制巡查,确保市场内安全有序。严禁在市场内乱搭乱建、乱摆乱放、占道经营,加强市场巡查,落实各项集贸市场管理制度。市场内熟食品和食品摊点的营业人员,必须穿衣戴帽,持有健康证。在市场内设立公平称、投拆台,有效的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措施,共建文明市场。金溪市场成立了以公司经理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创建文明集贸市场日常检查和日常巡查制度》,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与员工月度、年度奖金挂钩。金溪市场每月召开一次行业小组长会议,根据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县经贸局经常深入金溪市场指导督促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存在问题,增加了保洁人员,添置了保洁设备。为确保市场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县经贸局整合市场管理力量,严格落实区域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分层、分片开展市场巡查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四、依法行政,联建文明市场。县经贸、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部门以繁荣市场、关注民生、保障供给为突破口,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经营户创造一个良好和安全的经营、购物环境。在工作中主要实现“三个拓展”。即创建重点由建立完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向建立健全销售备案、质量承诺、信息公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市场准入制度拓展;创建方式由健全经营者自律体系向完善质量监测体系、责任保障体系、监管执法体系和预警应急处置体系拓展;创建手段由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向日常规范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拓展。2008年,市场检查各类经营户1386户,督促71户经营户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和经营者自律制度,取缔无照经营户32户,查处违法经营食品案件7件,有力的净化了市场秩序,促进了市场繁荣稳定。

  五、综合管理,援建文明市场。组织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对市场周边乱摆摊设点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取缔乱摆摊设点行为,一切交易全部进入市场内部进行。规范市场周边车辆的停放秩序,重新划定停车线,督促车辆定点停放,保证市场主通道畅通。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县城监大队在原有人员基础上增加2名执法人员加强对市场周边的日常监督检查,防止市场外溢。县交通、交警部门加大巡逻力度,维护市场周边的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定点停放。市场管理单位每天进行多次日常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有效的提高了文明集贸市场的创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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