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3月8日讯 近年来,将乐县紧紧围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这一目标,以落实综治责任为龙头,以开展平安建设为载体,以严打整治斗争为手段,以构筑防控体系为要求,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三明市城调队连续三年对将乐县住户电话抽样问卷调查显示,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都达95%以上,有力地推进了“平安将乐”建设,荣获了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县和省级“平安县”称号。
一、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年初,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都与各乡(镇)书记、乡(镇)长签订综治责任书,向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颁发综治责任书。要求各级领导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007年起,全县建立了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抓综治的年度《实绩档案》制度,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意识。同时,完善综治“一票否决”、综治委例会、“五部委”联席会议、综治委成员挂包制度及工作情况通报等奖惩制度,将抓社会治安工作成效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相挂钩。3年来,共有6个单位被“一票否决”, 5个单位被“黄牌警告”。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3年共有80多个单位受到表彰奖励,159名个人获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从而有效地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二、建立和完善矛盾化解机制。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等“两个排查”活动,坚持把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健全完善《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工作预案》、《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落实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督办、每月工作情况通报分析、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和预警、排查、联调、处置工作四个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形势分析会和每月县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期限的“四定”措施,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就排查调处到哪里,形成了矛盾纠纷调处大格局。坚持每年排查突出治安问题,根据各个时期的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3年来,先后开展了对“六合彩”赌博、盗窃自行车、摩托车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开展了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整治、网吧经营整治、民爆物品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矿山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先后有效处置了一批因土地征用纠纷问题、城镇房屋拆迁问题、企业改制问题、涉法涉诉问题、林业管理林权纠纷问题、村财村务问题、库区移民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全县没有发生因矛盾激化导致赴省进京滋事事件,没有发生集体或重点控制对象进京非正常上访,确保了重大节假日、重要敏感时期和北京奥运会期间社会安定稳定。针对可能引发社会动荡、危害公共安全的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安全生产、森林火灾等突发性事件,将乐县进一步完善各种防范处置预案和工作机制,提高对突发性事件预案的运作水平和能力,做到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把各种事件、事故、灾害对公共安全的冲击减轻到最低程度。
三、建立和完善治安防控机制。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将乐县重点抓好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防控措施的落实。城区建立了一支由30人组成的治安巡逻队伍,定期在城区各路、巷和案件高发地段进行不间断巡逻,有效降低城区可防性案件的发生。为增强基层处置治安问题的能力,城区5个社区设立了警务室,每个警务室配备2名警力,每个社区设立1个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1名协管员。针对城区人口不断增多,警力不足这一实际问题,县委、县政府从全县教师队伍中招聘了20名文职干部充实到公安巡警和交警队伍中,有效地缓解了警力不足的问题。建立有偿服务机制,组建保安公司,开展军地共建、企地共创等区域联防联创活动,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防范措施,增强区域联防合力,形成了一个以城区为中心,覆射全县各乡镇、村、厂矿、学校的网格状、高频率、大密度的巡控网络。进一步完善视频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民用爆炸物品微机管理系统、电子技防报警系统、旅馆治安管理监控系统,形成了一个辐射城区所有街面重点要害单位、部位、场所的监控网络。全县在主要路段、商业繁华区、重点要害部位和治安复杂场所安装了114套共802部监控摄像探头,40家旅店业和765家出租房屋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登记管理, 98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安装了技防报警系统,在居民小区楼院安装楼宇对讲系统达到1120户,实现10个派出所、6个一类警务室和二类“伍春生警务室”、刑侦、户籍等办公场所的视频监控范围;以110指挥中心报警系统为平台,将50个重点要害单位单个的报警系统和50家金融网点安装的报警系统联网形成一个统一集中的报警网,从而大大的提高了全县治安防控水平。全县没有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影响的金融挤兑事件、集资诈骗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和重、特大金融诈骗案件;没有发生运钞车、银行金库、金融营业网点盗抢案件;没有发生银行内部人员监守自盗案件。据三明市城调队对将乐县社会治安满意率电话抽样调查,2006-2008年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从95%上升至97%。
通过“平安将乐”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各项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全县平安乡(镇)达到100%、平安村居(社区)达到92.1%、平安家庭达到91%。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平安单位”创建达标98%以上;以行业系统为主推动的平安金融、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创建覆盖面达到90%以上;军地平安共建活动不断深入,全民共创平安的意识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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