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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破解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难题
文明风   |  时间: 2009-03-05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完善区镇村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服务指导

  ■研究并出台扶持企业发展措施,帮助企业努力实现多投产少裁员不减薪

  文明风3月5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3月4日,集美区侨英街道东安村民王新华来到驻地一家公司报名上班,他是日前集美区举办失地失渔人员专场招聘时,61家企业提供150多个岗位,2100多人应聘21人录用中的一员。据悉,为切实做好征地扩张、海域退养和农村城市化建设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与培训,今年集美区从政策鼓励、完善网络、免费培训、引导就业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机制,全年争取完成像小王这样转产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1500人、培训900人目标。

  今年起,集美区全面落实企业招收本地农民工保险补差,鼓励企业招收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扩大就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去年,集美区先后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人数3289人,培训1781人,分别超额完成年初的计划任务数,全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060元,同比增长11.7%,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领跑全市乃至全省。其中,农民工资性收入达5073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5.99%,成为集美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09年集美区想方设法继续努力让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确保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9%,其中工资性收入计划占农民人均纯收入一半以上比重。

  为实现这一目标,今年集美区积极推出“突出技能、企业订单,市场运作、政府买单”工作模式,全面推行《集美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考核奖惩办法》。继续对“人才超市”在每月逢18号免费开放,为驻地企业和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地失渔农民等求职人员搭建起长期交流与服务平台,让更多的待业青年、“村改居”和失地失渔群众等辖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尽快实现求职就业、转产转业梦想。集美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陈国裕告诉笔者,今年将不断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力就业服务指导。发挥“公司+基地+农户”带动作用和举办岗位技能培训,拓宽转移渠道。

  另一方面,结合辖内拥有集美、杏林两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实际,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与金融、企业沟通协调,在全球经济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下,群策群力积极应对,创造更多有利的企业发展环境,研究出台扶持企业经营发展有效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转危为机,力求使企业实现多投产、少裁员、不减薪。集美区副区长张剑鸣说,牛年,企业生产发展与农民工就业培训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将充分发挥与企业联系作用,加强企业用工需求调研,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工会等部门,定期组织召开重点用工企业联席会议,了解和掌握企业各个时段用工需求,千方百计破解农村富余劳动力转产就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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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集美区8类就业对象受优待

  又讯(通讯员 吴会明)2月5日,笔者从集美区劳动培训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扶持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促进和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结合厦门市就业援助政策调整,今年,集美区就业援助对象主要瞄准8大类对象,且从今年1月起开始实施。

  据了解,从今年起,就业援助对象主要对辖区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的8类人员,主要包括男50岁以上、女40岁以上的居民、持《残疾人证》的居民、低保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居民;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退养渔民和被征地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等。

  上述8类人员今年在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登记、确认并经审批后,即可享受相关再就业政策:今后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六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府将给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而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工资性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经认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责编:陈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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