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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四到位确保省级文明县城考评验收
文明风   |  时间: 2009-03-04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3月4日讯(通讯员 童杨)随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迎检工作的临近,泰宁县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通过四个到位确保省级文明县城的考评验收。

  一是要确保领导责任到位。为了加强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领导,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专题研究了迎检方案,并成立了创城指挥部,明确了各职能组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条块结合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的主要党政领导加强了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四个亲自",即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把创建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逐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和个人,并明确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具体措施和有关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为强化落实,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督查,对各单位、各部门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通报情况;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全县创建整体成效和整体进度的单位和部门要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在创建过程中要实行责任倒查制,问题突出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二是要确保舆论宣传到位。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大造声势,不留死角,特别是《创建文明县城,争做文明市民》倡仪书除了电视媒体播发外,把倡仪书发给每一位干部职工,发给城区中小学每位教师、学生。并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争当好市民"活动,让教师、学生带倡仪书回家,带文明观念回家,使全县人民都了解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都能认识到自己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和责任,做到创建意义、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创建要求和文明规范"五个明确",进而真正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县有线电视、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对创建文明县城活动的宣传力度,开设专栏、专版、专题,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强舆论监督;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工作进度,宣传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和做法,并针对创建活动中出现的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帮助人们解疑释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同时,对创建过程中的"不作为"、"中梗阻"现象,经教育仍不整改的,予以曝光,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是要确保干部群众参与到位。群众是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主体,也是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直接受益者。因此,该县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群众投身创建的智慧和热情,营造群众性创建的良好氛围。各职能小组要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工作;各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层层动员,迅速掀起创建热潮,形成工作实效。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职工及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带头行动起来,走路要走人行道,过街要走斑马线,按规定停放车辆,不乱停乱放,不超速行驶,自觉树立文明市民形象,努力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做贡献、添光彩。

  四是要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按照县文明委和指导组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文明委下达的软件资料收集和受检点的准备工作。各单位立即行动起来,特别是环境卫生方面,县处级领导按照分工,亲自到所挂片区组织片区单位搞好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确保市容市貌有一个大的改观。迎检期间,各机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安排干部职工上街巡查,每一路段必须有一位值班领导和一名干部职工,效能办要对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采取纪律处分。各部门机关要加强本单位、下属单位及宿舍区、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和城区公共绿地、公园、行道树、花带等日常管理,特别是有设门卫的居住小区,要做好安全巡逻制度和巡逻记录,一些窗口单位要维护维修好自己的大门、广告牌等公共设施。

责编: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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