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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促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文明风   |  时间: 2009-03-04   |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打造“民族文化大观园”

  素有“歌舞之乡”之称的云南,在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挖掘利用这笔宝藏,发展民族文化产业。

  2009年初,“中国彝族梅葛文化传习所”在彝族梅葛起源地——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彝家古寨马游坪揭牌,楚雄彝族梅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也开始实施。“梅葛”是彝族民间歌舞和民间口头文学的总称,是彝族历史图腾的“百科全书”,被视为彝家的“根谱”,概括了彝族古代历史发展、彝族先民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的轮廓。

  云南省将保护、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培育打造了一大批民族文化知名品牌,初步形成了民族工艺、歌舞、节日、服饰、饮食、建筑、医药、旅游等民族文化产业,“民族文化大观园”美不胜收。

  迄今,云南已抢救少数民族文献古籍2万余册、口碑古籍1万多种,整理出版600册。抢救出版的《纳西东巴古籍译注全集》100卷获国家图书奖,东巴古籍还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世界记忆遗产”。此外,《彝族毕摩经典译注》在不久前出版,记载傣族和南传佛教文化的《中国贝叶经全集》100卷也在陆续出版中。

  多年以来,云南利用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进行电影、歌舞剧创作,打造了一批民族文化精品。如今,这些流淌着民族文化血液的精品,正进行产业化的“脱胎换骨”,向全世界的旅游者敞开怀抱。

  “改变一代人,培养一代人”

  云南省7个人口较少民族人均受教育年限仅有5年多,有近600万少数民族群众听不懂汉语。人才匮乏、劳动者素质普遍较低,成为制约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主要因素。

  为此,云南省提出民族工作要着眼于“改变一代人,培养一代人”:既立足当前,关注民生,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各族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逐步改变民族地区教育科技落后、思想观念落后、生产生活方式落后的现状;又着眼长远,把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培养人才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提高下一代的科技文化素质。

  在迪庆藏族自治州,60岁以上的困难农牧民每月都能领到补助;一般的农家都有可以办理小额贷款的“惠农卡”;农村中小学生,每月可领到80到12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截至2007年,云南省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达257.17万人,占全省在校生总数的33%,比1978年增加115.46万人。对不通汉语的地区,云南大力开展“双语教学”,已有14个民族使用21种文字或拼音方案开展双语教学,双语教学在校学生15万余人。(记者 徐元锋 胡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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