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法宣传,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以建立打防控一体化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和法律救助体系为重点,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创建“平安永安”
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我为党旗添新彩”、“巡回服务创一流”、“责任在心中”、“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送法下乡”等主题实践活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司法执法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全面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连续举办十届学生暑期法制夏令营,并通过设立3个农民法制学校、印发《新农村建设农民学法读本》、在市电视台开办《以案说法》栏目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五五”普法以来,共举办各级干部学法培训、讲座113场(次),开展青少年法制讲座170多场(次),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140多期。切实加强法律服务社区和农村工作,建立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社区居委会挂牌制度,依托“12348”、“148法律咨询信访服务站”,为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与服务。市法院设立交通巡回法庭、西洋女子巡回法庭,推出田间法庭、墟天法庭、假日法庭,设立乡镇巡回审判点,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西洋女子巡回法庭被授予三明市“巾帼文明岗”。
二是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印发《农民工权益保障知识》等宣传资料,开设“春风行动服务台”、“永安市劳动保障网”和 “就业看台”电视专栏,广泛宣传、发布劳动保障、就业政策信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三年来,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1.3万多人次,帮助1万多人实现就业、再就业。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推进劳动合同签定工作,截至2008年底全市新增签订劳动合同人数3.15万人,鉴证劳动合同1.18万份,纠正不规范或部分无效合同632份。制定落实《永安市处理劳动保障重大紧急情况工作预案》,设置劳动者维权举报电话信箱,并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争议案件。三年来,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53件,涉及标的2054.3万元,结案率达98%。受理劳动举报投诉案件247件,追回职工工资390.5万元,补发农民工案外劳动报酬113.8万元。
三是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基本权益。切实发挥妇女维权机构和组织作用,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为广大妇女提供就业培训服务,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三年来,共举办妇女纺织、烹饪技能就业培训班78期培训6050人次,受理落实妇女来信来访来电408件次。全市设立省级“巾帼文明岗”4个、三明市级“巾帼文明岗”6个。2008年“全省纪念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20周年暨海西新农村百佳致富女能人表彰大会”在我市召开,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省政协副主席叶继革到会指导。同时,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用工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安置等相关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四是大力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城市社区工作纲要》,积极推进社区自治和民主建设,城区23个社区居委会有22个实行代表选举制度,一个社区居委会实行户代表选举,居民参选率超过80%,在社区建立临时党支部和“八小时之外党员之家”,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发挥机关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该做法得到省委组织部充分肯定。
五是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环境。坚持每月召开重大信访问题协调会,构建一级抓一级城乡一体的“打、防、控”治安体系。全市现有社区警务室23个,配备社区民警33名、文职人员45名;社区治安巡逻队43支246人。在各重点要害部位安装各类探头405个、视频监控系统120个、楼宇对讲系统944个。扎实开展“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严厉打击黄赌毒、黑恶势力。共组织禁毒宣传活动45次,发放禁毒宣传材料5万份;全市八类严重刑事犯罪三年破案率分别达97.9%、98.6%和100%,并实现六年命案全破。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国侦破命案先进集体、全国“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我市被评为2006—2008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全省第二批“科技强警县(市、区)”、全省“三基”工程建设先进县(市)。
强化综合整治,打造有序守信的市场环境。以建设社会诚信体系为龙头,以市场监管为重点,以提升窗口行业服务水平为目标,努力塑造“诚信永安”形象
一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诚信永安”系列活动,开展企业信用分级评定,根据信用等级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分类管理。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公司、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永安化工厂被评为福建省第二届全省最佳信用企业。开展信用村、信用户创评活动,评出“信用村”30个、“信用户”4300多户,小陶镇被评为三明市首个“信用镇”。开展“诚信树新风”活动,有效提升全市70多家行业窗口优质服务水平。
二是开展市场专项整治。不断健全完善对假冒伪劣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充分发挥“12315”等举报电话的作用,严厉查处和坚决打击无照经营、制售假冒商品等行为。在全市实行食品药品协管(信息员)制度,聘请297名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与82家药品经营企业签订经营守法承诺书。三年来,开展品、药品、农资、建材、节日市场整治专项打假行动30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46起,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案值118万元,罚没入库104.2万元。特别是“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成立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小组,制定具体清查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查封问题乳制品2.2万公斤,对居民诊疗排查7347人,查出患儿74人,已全部治愈出院。
三是规范行业窗口建设。深入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打假维权一条街”和文明行业窗口创建竞赛活动,采取明察暗访和考评检查对行业窗口建设实施监督。三年来,共开展12次行业窗口暗访活动,发出50份整改通知,促进行业提高规范服务水平。燕江中路、商业步行街被福建省命名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巴溪湾商业社区被商务部评为全国社区商业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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