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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区“农改超”五年内完成
文明风   |  时间: 2009-03-03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3月3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 牛年3月起,厦门市集美区计划利用5年时间,全面完成辖区的“农改超”工作。日前,厦门市集美区就此出台《推广生鲜超市改造农贸市场工作方案》,原2007年3月《推广生鲜超市改造农贸市场实施意见》同时废止。宜建则建,宜改则改,今后,全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批建农贸市场。

  近年来,厦门市集美区农贸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特别是在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就业安置、促进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至目前,辖区农贸市场硬件设施老化、占道经营等问题较为突出,甚至危及食品安全。厦门市集美区实施“农改超”,坚持“政府引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市场运作、多元投资、政策支持”的原则,通过新建、改造、关闭的方式,“建”、“改”并举,构筑以生鲜超市为主体,布局合理,便民、放心的生鲜食品流通网络。

  根据方案,厦门市集美区将现有的农贸市场逐步改造为生鲜超市,新建生鲜超市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设置在交通便利,人流集中的地方;附建式生鲜超市应设置于建筑物底层空间开敞,柱网整齐的地方,满足经营使用要求;新城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应同步建设生鲜超市;生鲜超市还将纳入旧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从今年起计划用五年时间,全面实现农贸市场超市化目标。方案明确了组织机构及职责、实施方式与步骤和生鲜超市的配套措施,以及经营管理规范等。

  方案同时规定,集美区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商业企业与各街镇进行项目对接;集美工商负责指导项目建设,牵头组织生鲜超市标准验收;区发改部门负责市场产业布局预审、项目备案和审批;集美规划分局负责编制生鲜超市网点的布局规划,对辖区内规划的生鲜超市网点予以审定并指导实施;区财政部门负责补贴经费预算,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区城市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取缔占道市场;区农业部门负责蔬菜基地建设,引导种(养)植大户与超市、改造后的农贸市场建立产销联盟。

  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集美区的“农改超”工作具体分试点启动和全面铺开、攻坚阶段,检查验收三个工作阶段实施,即2009年至2010年,主要是组织开展市场调研、宣传发动和新建项目,“以新逼旧”抓好新建项目的试点,各镇、街每年要确定1-2个项目,并推动实施;2011年至2013年,完成全区农贸市场的改造、关闭及生鲜超市的建设工作;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主要是巩固和完善改造工作成果,并予以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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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改超”财政补助 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成比例分担。即农贸市场改造清场的财政补贴,由财政按市场经营面积向市场开办单位拨付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改造农贸市场的财政补贴按生鲜经营面积,给项目经营者每平方米150元补贴;对现已投入经营且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业态,可参照改造模式申请补贴;关闭农贸市场的补贴由财政按市场经营面积,向市场开办单位拨付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临时过渡市场内的经营者一律免征税收,免缴市场管理费,只缴交卫生费。涉及生鲜超市的营业用电和电量扩容,电力部门予以优先安排。

  ●“农改超”定义 按照城市生鲜食品产业流通现代化要求及有关规范标准,对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的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同时在经营上引进统一采购、统一配货、统一定价的“一站式”经销模式,使之建成以经营新鲜蔬菜、肉类、水产品、禽类等生鲜食品和熟食品、粮油食品、副食品、附带经营日常生活用品为主要特征的新型超市。

  ●“农改超”要求 投资主体:投资主体为经注册的公司,应具有法人资格;服务范围:经营服务辐射半径以800米为宜;目标顾客:主要面向服务范围内的消费人口;经营规模: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经营品种:以食品、生鲜食品为主,日用品为辅;经营方式:采取自选销售方式,分设出入口、统一收银、统一配送;营业时间:生鲜超市的营业时间应在14小时以上,早晨6:00前开市,晚上8:00后收市。

  责编: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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