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3月3日讯(通讯员 高鹏强) 3月1日上午,永安供电局《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宣传车开进了小陶、洪田等乡镇,宣传
《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在3月1日的正式实施。
宣传人员除向过往群众发放3月1日起实施的《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科学用电等宣传资料外,还积极宣讲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耐心接受用电相关业务咨询。与此同时,宣传人员还进企业、深入废旧物资收购点和居民集中居住区,张贴《电力设施保护通告》,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
据了解,《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共分5章36条,由总则、电力设施的保护、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相互妨碍的处理、罚款、附则组成。办法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电力企业在电力设施保护中的作用和职责,电力设施保护区的范围和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电力设施保护的主要措施,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相互妨碍的处理以及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行政处罚标准等。同时,还针对福建多山区的地理环境特点,完善了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危机及电力生产安全的应对措施。
2004年以来,永安供电局共发生电力设施被盗案件25件,电力设施被外力破坏案件31件,不仅给电网安全运行而且给人民的生命财产构成了重大的威胁。
下一阶段,永安供电局还将电视台进行播放宣传片,组织青年、团员在南门广场、豪门御景广场发放宣传画,呼吁广大市民一旦发现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共同爱护电力设施,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责编:陈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