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3月2日讯 (通讯员 林昊悦 郑洪飞 黄林) 3月1日,《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正式施行,仙游县供电公司与县经贸委、安全局、公安局联合在仙游县各乡镇繁华地段进行“保护电力设施,维护公共安全”主题宣传,让“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据悉,《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是福建省第一个保护电力设施的地方性规章,自2009年3月1日起贯彻实施,对电力建设的顺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在活动现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横幅等吸引了众多民众驻足观看。在咨询台前,宣传人员积极向过往群众宣讲电力设施正常运行对保障经济社会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重要性,并采取宣讲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入户分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的正式施行。
“有了稳定可靠的电能保障,老百姓才能过上好日子,保护电力设施,共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在现场深入了解《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后,仙游县鲤城镇居民黄秋妹有感而发。
据统计,在当天宣传活动中,共分发保护电力设施各类宣传材料约800份,接受法规咨询约200人次,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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