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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区春耕打假护农行动重拳出击
文明风   |  时间: 2009-03-02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3月2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 2月28日,适逢双休,但厦门集美区农业执法大队在辖区后溪镇杂交稻种、花生种等销售网点检查,忙得不亦乐乎。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即日起至4月底,厦门集美区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据悉,本次农资打假“春季行动”主要围绕春耕农资质量抽检、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多个重点全面展开。同时做好农业生产技术推广服务,以及受理举报投诉与案件查处曝光。

  当日始,厦门集美区组织力量着手对辖区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进行“拉网式”排查,突出对农资零售市场、经营门市和农资挂靠、代销及承包经营户检查。加强水稻杂交种子储运、加工和农药市场监管,查处打击购贩种子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和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以及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期间,认真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并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坚决杜绝在饲料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添加违禁物和有害化学物质行为,通过加强对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将每次的农资质量抽检结果公布于众,引导农民放心消费。加强对“96155”农技服务热线宣传,扩大影响,组织力量开展技术下乡,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不仅如此,引导和支持各类名优农资企业、龙头企业、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创新农资供应模式,直接深入农村设立经营网点,提高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确保农民能够买得到、用得上放心农资。此外,厦门集美区农业部门会同公安、工商和质监及纪检等部门,围绕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其配件等农资,在打假护农保春耕行动中,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和加强对涉农案件的查处与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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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集美区核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有新规

  又讯(通讯员 吴会明)根据厦门集美区农业部门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准规定,今后,辖区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子生产许可证,由厦门集美区农业部门审核,报省农业厅核发;其他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区农业部门核发。核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厦门集美区农业局所属种子管理人员对已批准的持证单位、个人负有检查监管职责。

  责编: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