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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电业局:《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宣传受欢迎
文明风   |  时间: 2009-03-02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3月2日讯(通讯员 朱忠东 3月1日上午,漳州电业局在芗城区芝山镇上坂广场开展《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统一宣传日活动。现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供电部门精心准备的5000多份宣传材料被过往行人和邻近百姓索取一空。

  当天,为配合我省第一个保护电力设施的地方性规章《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下称《办法》)开始正式实施,使之家喻户晓,漳州电业局向全市手机用户发出“热烈庆祝《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等内容的短信;该局新闻中心组织保卫、政法、配电、送电、营销以及郊区局等部门人员,携手漳州市电力公安联合办公室的同志,开展了《办法》的统一宣传日活动。漳州市法制办、经贸局、公安局、安监局及行评代表人员等参加了此次活动。《闽南日报》、漳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深入现场采访。

  “给我一份,我要好好看看!”“我也要一份!”笔者在现场看到,由于是周末,且宣传摊点设在超市对面的广场上,过往行人明显增多。而且,不少家长还带着孩子,兴致勃勃地要了一份宣传材料和供电员工送出的精美小礼品,心里乐呵呵。看到场面火爆,漳州电业局党委副书记蔡艺华也忍不住走向前,与电力青年志愿者一起,笑眯眯地边分发宣传材料,边宣讲有关条文。

  在“保护电力设施 维护公共安全”的大红条幅下,供电员工和漳州市电力公安联合办公室的同志忙得不亦乐呼;而在摊点右侧的空地上,一位年轻的母亲蹲抱着自己的孩子,聚精会神地讲解着漫画书里的电力常识,吸引了漳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的目光。

  “近年来,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在我市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漳州电业局保卫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办法》的制定、出台情况及主要内容、实施的重大意义等。

  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长马志盛告诉笔者,当天,各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全部派员参加了各县供电公司组织的统一宣传日活动;目前,该局刑侦支队已下文至各县公安局,要求紧扣《办法》有关条文,着重加强废旧物资收购点的整治,做到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切断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

  笔者了解到,当天活动在漳州各县(市区)同时开展。在漳浦,电力青年志愿者还自发成立“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服务小组,深入企业、废旧物资收购站和居民社区等,张贴《办法》宣传画,将相关宣传资料送到企业客户的手中,并义务为企业客户检修用电线路,受到广大用电客户的一致好评。

电网的安全、稳定,攸关漳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据悉,为营造全社会爱电、护电的良好氛围,漳州市政府法制办、市经贸委及电业、公安、交通、林业、国土、建设、水利、工商、安监等部门将联合行动,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和“三电”专项斗争成果,营造声势,震慑犯罪,教育群众,遏制涉电违法犯罪活动。此前的2月13日上午,漳州市电力公安联合办公室就在龙海角美龙池工业园区组织开展了同一主题的专项宣传活动。

责编: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