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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供电局荣获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文明风   |  时间: 2009-03-02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3月2日讯(通讯员 高鹏强、陈昀)日前,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永安供电局被省工商局授予2007-2008年度“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称号,此次是该局连续6年获此殊荣。

  多年来,永安供电局领导高度重视企业诚信建设、注重合同管理工作,坚持“对内讲规章、守制度,对外守合同、重信用”,自觉地把诚信建设工作融入到企业发展的总目标,列入到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合同管理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合同的组织机构管理,明确职责分工,为合同管理提供了有效的监控手段,并先后制订与修订了《永安供电局合同管理办法》,使合同管理实现有章可循,避免因合同管理不当对企业造成损失。二是自觉将《合同法》列入到全局每年的“四五”、“五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实施“一带、二抓、三结合”(一带就是各级领导带头学习《合同法》,局属各单位将《合同法》的学习列入学习计划,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员工的契约意识,提高诚信建设水平;二抓就是抓《合同法》工作的组织落实和计划落实,务求实效;三结合就是把诚信建设工作与企业依法治理工作、经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2008年,永安供电局行风监督员和全体员工倡议发起的“诚信树新风”活动得到了永安市纪委、永安市纠风办的大力支持,活动在全市70多家政风、行风参评活动单位中展开,通过以“诚信树新风”为主题的诚信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全市公民的诚信意识,形成良好的诚信氛围。三是先后举办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合同法》等培训,通过积极宣传法制建设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增强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全局员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发挥法制教育在加强企业诚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市场环境。2007年,该局在全局推广使用合同管理系统,截至目前已完成704份合同的签订、审批工作,随着合同管理系统的广泛使用,大大缩短合同的审批流程,提高了合同的审批效率。

  通过永安供电局上下的不懈努力,合同管理工作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认可和好评,连续获得2003-2004年度、2005-2006、2007-2008年度省、地、市三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荣誉称号。

责编: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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