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文明创建知识 林世雄 摄
在1月20日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继2005年10月被中共中央文明委授予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之后,厦门市以复查考评总分第一的身份,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作为经济特区的发祥地、厦门市重要中心城区的湖里区,为厦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立下了汗马功劳。
自2006年以来,湖里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创建全省文明城区摆在突出的位置,加强统筹运作,通过强化领导抓创建,创新机制推创建,全民参与促创建,努力开创文明创建新局面。三年来,在取得首届全省文明城区荣誉称号的基础上,湖里区还先后荣获了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自主创新先进城区、2008年度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全国先进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强化领导抓创建
湖里区委、区政府把2008年作为“拼搏年”,提出了“四拼”任务,其中一项就是拼文明创建。
在创建全省文明城区中,湖里区努力做到“四个坚持”: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湖里区2006—201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在制定区“十一五”规划的同时,制定“十一五”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规划;坚持在部署每年全区工作任务的同时,一并布置精神文明工作要点;坚持在考核各街道、各部门经济发展实绩的同时,考核文明创建工作成效。区文明委专门制定了一系列考评方案和工作制度,用制度确保了各责任单位在创建工作中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明确。
湖里区始终把创建文明城区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在厦门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提出夺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二连冠”的奋斗目标后,湖里区迅速在原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指挥部的基础上,调整成立新一轮创建指挥部,充实了人员,区委书记、区长分别担任总指挥和常务副总指挥。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担起责任,带头落实“一线工作制”,即指挥部署在一线,组织协调在一线,问题落实在一线,难题解决在一线,形成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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