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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获中央财政补贴
文明风   |  时间: 2009-02-20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厦门仙灵旗羊业专业合作社

  养肉羊 1头利润200余元

  名称缘起:地处厦门集美区灌口镇田头村的厦门仙灵旗羊业专业合作社,组建于2007年9月28日,为2003年底由灌口村民陈水强创办的厦门优质山羊无公害生产基地发展演变而成。

  经营模式:坚持“合作社+商标+社员”操作模式,严格按照“分散经营、统一品牌,集中管理、统一营销”的原则。引进四川南江黄羊、江西萍乡麻羊等多个优良品种,种羊存栏600多头,年出栏1500多头,主销厦门。社员从羊业专业合作社以成本价购买种羊回去自己放养,然后,由合作社免费为社员提供技术服务,待种羊养至约25公斤,再由合作社集中回收计量加工对外销售,所得销售收入经合作社直接划入社员账户。

  产生效益:目前,带动当地及周边30多家失地失渔农民入社,增加收入。上年匡算,肉羊毛重1公斤20元,1公斤的利润达到6元。如果牛年的羊肉价格能保持20元,平均养殖1头肉羊,利润200余元。

  相关政策解读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旨在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厦门集美区已成立的种养类近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实践和探索总结,已在解决小农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提高抗风险能力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成效显见。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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