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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区家电下乡活动即将全面启动
文明风   |  时间: 2009-02-16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此举扩大农村内需促进农民消费,帮助企业调整结构增强发展后劲

  文明风2月16日讯 (通讯员 吴会明) 2月11日,笔者从厦门集美区经贸、农业等部门了解到,从今年开始到2013年1月31日,连续四年政府将对农民购买彩电、洗衣机和冰箱及手机等家电产品,给予13%的财政补贴。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厦门集美区家电下乡活动将于2月20日正式启动。

  根据农民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电冰箱单价不超过25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此次经过招标可销售的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涉及TCL、海信、康佳等12个彩电品牌,TCL、西门子、格兰仕等65个冰箱品牌,UT斯达康、诺基亚、联想等27个手机品牌,纳爱斯、春兰、美的等44个洗衣机品牌。另外,可在我省开展相关家电产品销售的流通中标企业共20家,其中生产企业14家、流通企业6家。

  依照家电下乡的相关政策,厦门集美区家电下乡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自愿申报、据实拨补”的原则,对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指定品牌指定型号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等产品,可享政府部门给予销售价格的13%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补贴对象为具有集美区农业户籍的农户,于2009年2月20日至2013年1月31日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均可享受财政补贴,在一个补贴周期内,每个农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上述家电产品不得超过1件。

  家电下乡作为“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人心”的一项民生工程,厦门集美区对此将建立家电下乡网点、开辟家电下乡通道,设置家电下乡专区、开通家电下乡专线。同时实行专款专用,认真把好补贴资金审核关,将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及个人绩效评估。对克扣、挪用或侵占补贴资金等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实让农村群众感受到在“经济寒冬”里党和政府给予的关爱和温暖。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及获取财政补贴的方式为:凭身份证到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购买指定产品(每户每类产品限一台),索取统一发票(核对型号、金额)和标识卡,携带发票、标识卡、户口本、身份证、指定银行存折到乡镇财政所申请补贴,经审批,补贴资金将在规定工作日内打到农户银行存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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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土产品入围,购买需认准家电下乡标识

  又讯 据了解,此次家电下乡活动,不仅液晶电视取代普通显像管电视(CRT)的趋势,将在活动过程显现出来,而且滚筒洗衣机也将大规模出现在下乡的家电产品中。厦华、夏新和联想移动均是家电下乡中标厂商,厦华中标的12款彩电,全部针对农村特点研发设计,价格在680元-1999元间;夏新中标的主要为G网手机,基本都为夏新主力机型,性价比不错;联想移动共有15款手机入围,价格从399元到999元。

  业内人士提醒,农村用户购买享受13%补贴的家电要留意两个标识:一是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的红色方形标识;二是中标产品标识卡即上有条形码,后者是申报补贴的必要资料。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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