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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区灌口法庭荣膺全省"十佳"
推出的四项"体民意绿色通道"举措受欢迎
文明风   |  时间: 2009-02-11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2月11日讯 (通讯员 吴会明) 2月6日,厦门集美区法院传出喜讯:该院所属的灌口法庭日前被评为福建省“十佳法庭”荣誉称号。 据悉,近年来,灌口法庭推出的四项“体民意绿色通道”有效举措,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得到集美区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拟在厦门市法院系统推广。

  据介绍,厦门集美区灌口法庭开展的四项“体民意绿色通道”活动包括:率先在全市印发“法官名片”,该法庭将名片发给辖区当事人、综治部门、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和个人。通过“法官名片”,加强法庭责任法官与片区基层组织的互动和联系,及时掌握第一手社情民意信息,协助化解一些矛盾易激化纠纷,特别是开展诉前纠纷的预防。

  与此同时,率先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系统开设首条“无障碍通道”和第一间“无障碍卫生间”,方便残疾人打官司,给参加诉讼老年人和体弱妇女儿童提供通行便利。同时,审判人员在审理残疾人案件时,依法给予司法救助,快审快结,最大限度地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在此基础上,前移“服务平台”,率先在厦门法院系统推出了法官预约制度。当事人见不到承办法官时,可以在接待窗口留下姓名、联系方式和事由,预约法官的姓名和时间,由接待工作人员联系法官,合理安排约见时间,并电话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省却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辛劳。

  此外,厦门集美区灌口法庭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开展了司法救助活动,对涉及赡养、扶养、抚育、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予以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结合区域特点,灌口法庭还加大对外来工、妇女、儿童以及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帮助,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措施。

  据了解,2005年至2008年,厦门集美区法院灌口法庭先后共受理民商案件3052件,结案2857件,创造成结案率93.41%佳绩。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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