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8年,厦门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并于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考评中,以总分第一的优异成绩受到中央文明委的表彰。2009年2月11日,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召开期间,厦门市文明办主任刘绍清与会介绍了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经验。以下刊发刘绍清主任会上发言《重在为民、重在靠民、重在持续——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情况报告》。
刘绍清:重在为民、重在靠民、重在持续
2008年,厦门市在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考评中,以总分第一的优异成绩再次受到中央文明委的隆重表彰。2006年以来,我市以“创建文明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逗号,没有句号”的共识,坚持与时俱进、深化拓展,不断丰富创建内涵,不断激发创建活力,持续保持创建文明城市的良好态势和强劲趋势。文明城市创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注重过程,与城市发展相得益彰,不断放大了创建工作效应。又先后荣获了“投资环境中国大陆金牌城市”、“全国最受农民工欢迎的十大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等荣誉称号和“中国城市和谐发展指数第二名”、“全国副省级城市公共文明指数第二名”等权威评价;同时,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文明城市创建重在为民
“惠民利民、造福百姓,让全体市民成为创建的最大受益者”,这是我们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相继出台并组织实施事关民生保障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使群众得到真正实惠。
针对“出行难”,全面实施交通改善工程。近三年总投入150多亿元,新建翔安海底隧道、杏林大桥、集美大桥三大出岛通道,建设成功大道、环岛干道,全面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形成了立体交通网络。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建成总长115公里的快速公交路网(BRT),极大方便了百姓出行。
针对“住房难”,在全国率先推出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把占城镇人口40%的低中收入人群纳入住房保障的范围,投资100多亿,规划建设20个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共约4.5万套住房,目前已开工建设17个项目,已有6000多户搬进新房。该做法被建设部向全国推广,被誉为“厦门蓝本”。
针对“就学难”,投入6.27亿元,新建、扩建、改建40多所公办学校,增加990个班级4.5万个学位;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免收进城农民工子女借读费,共为7.12万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减免借读费4745万元,减免学杂费1287万元。在去年11月中央文明委召开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我市“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和管理”的经验做法获得肯定并在大会上作经验介绍。
针对“就医难”,实施“医疗重组计划”,先后组建14家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让大医院的医疗资源直接进入社区,逐步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才上医院”。积极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向全民医保制度并轨,开设惠民门诊、病房,设立建筑工人人身意外伤害急救“绿色通道”。在全国率先实施覆盖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的城乡一体化全民医保。
针对“就业难”,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全面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制度,落实再就业政策,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仅2008年就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17769多人,转移1.97万人,新增就业20.97万人。不断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创建工作得到群众广泛支持,2008年初福建省调查总队在厦发出1000份问卷,在“你是否同意厦门继续申请参评全国文明城市”一栏中,答案全部是“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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