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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区:将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总体建设
推行“一村一队一车一泵”模式,规范“建-管-训-用”队伍
文明风   |  时间: 2009-02-09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2月9日讯 (通讯员 吴会明)2月6日,笔者从厦门集美区新村办了解到,牛年起,集美区在现有农村各镇(街)建立一支消防队伍,各村(居)委会建立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鼓励大中型企业、扶持村镇个私民营企业建立义务消防队。通过逐级健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实现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规划编制、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新农村总体建设之中,防止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去年以来,厦门集美区大力发展适应辖区农村特点的地方专、兼职等形式的消防队伍,积极探索建设适应辖区农村特点的灭火求援体系,在区所属的灌口、后溪镇率先全市组建成立了多种形式的消防工作队伍,并配备了消防车辆或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全区新农村建设消防试点顺利通过市级考评验收。2008年全区共发生火灾从2007年的96起大幅降为22起,农村消防工作受到厦门市政府肯定与好评。今年,集美区将不断加大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继续巩固农村消防工作有效做法与成功经验,通过推行“一村一队一车一泵”工作模式,逐步规范农村消防“建-管-训-用”队伍建设。

  日前,市、区两级消防部门对集美区所属后溪、灌口镇及其辖区新村、李林等农村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抽检,对农村消防队伍集结进行了观摩,指出了农村消防设施库室面积小、出租房消防设施简陋、商店消防设备等存在的薄弱环节。为此,厦门集美区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的意见》,在总结开展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建设基础上,各镇(街)都要建立以镇(街)派出所为依托的农村义务消防队伍,各村(居)也都要建立有专人负责的义务消防队。同时,有条件的镇(街)尽快在中心城镇配备消防车。要将农村消防道路、水源建设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此外,厦门集美区组建所有村(居)义务消防队伍工作中,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加强防火检查,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提高灭火救援水平。加强农村消防知识教育,使农村人口受消防教育率达60%以上,村民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自救逃生常识、家庭火灾预防措施、扑救家庭火灾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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