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2月6日讯(通讯员 朱忠东)2月5日上午,漳州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届十七次会议举行授牌仪式,中共漳州市委书记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可清亲自向漳州电业局局长孙轶群、党委书记陈文辉授予“人民满意供电单位”牌匾。
福建省电力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李卫东应邀出席授牌仪式,代表该公司党组向漳州电业局表示祝贺,并对该局提出新要求。
刘可清在会上讲话时,充分肯定了漳州电业局在漳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历次灾后重建和工业发展、项目落地等方面所做的工作与积极贡献。他说,2008年初,漳州电业局自加压力,自告奋勇提出创建“人民满意供电单位”。在创建过程中,该局明确目标,坚持标准,注重整改,讲求成效,保证了创建活动始终与评议进展相衔接,整改工作始终与群众要求相一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市人大常委会在整个评议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广泛调查、反馈整改、民主测评、媒体公告、常委会票决等程序进行,充分体现依照程序、透明公开、坚持标准的原则。因此,市人大常委会授予漳州电业局“人民满意供电单位”,是普遍认可,是名副其实的。
刘可清指出,漳州电业局获得“人民满意供电单位”称号,既是漳州电业系统的大事,也是全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改善发展软硬环境工作的一件大事。此次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漳州电业局开展创建“人民满意供电单位”活动工作进行评议,是继前年对市公安消防支队评议之后的又一次重要评议,也是《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颁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行政执法和经济条管单位监督的一次有益的尝试,对于促进各部门各单位更好地贯彻市委“重在提请、主动服务”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刘可清强调,“人民满意”这一光荣称号,既是一种荣誉和鼓励,也是一种鞭策和动力,意味着更高的要求、更多的期盼。全市供电系统和广大电业干部职工要倍加珍惜荣誉,注意戒骄戒躁。要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大力发扬优良作风,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着力加强薄弱环节,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努力为群众、为企业、为社会多办实事好事,把“人民满意供电单位”这一殊荣持续保持下去,不断弘扬光大。要持续巩固提升,努力再创佳绩。要把荣誉当作新的起点,着力构建“人民满意电业”平台,瞄准争创全省乃至全国标兵的新目标,不断开创电业工作新局面,让漳州电业局成为人民群众永远满意的先进集体,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人民满意供电单位”。要发挥典型作用,形成良好风气。漳州电业局在创建“人民满意”活动中做出了示范表率,各级各部门要及时跟进学习,强化宗旨意识,增强服务本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推进“海西建设,漳州先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07年以来,漳州电业局自加压力,主动提请,坚持以创建“人民满意供电单位”工作为平台,以“强素质、塑形象、促发展”为目标,坚持全员参与、全过程渗透、全方位互动,注重整改,讲求成效,通过“内查短板、外访差距”,深入开展整改纠偏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和谐”三个主题,加快区域电网建设,提前实现供电能力翻一番目标,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投入1.08亿元开展低电压歼灭战,受益用电客户达33.65万;投入3546万元提前完成1个新农村电气化县、4个新农村电气化乡(镇)、54个新农村电气化村的建设任务;彻底解决历史遗留的5个县22个行政村农网未改造问题。同时,通过加强停电管理、完善窗口建设、拓宽缴费渠道等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规范、真诚”服务;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勇担社会责任,特别是在抗击历次强台风中,漳州供电系统各单位迅速启动抗台预案,充实抢修队伍,以最短的时间恢复电网运行和受灾地区的正常供电,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08年12月25日上午,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决议,决定授予漳州电业局“人民满意供电单位”荣誉称号。至此,漳州供电系统的漳州电业局及10家县级供电公司全部通过了“人民满意供电单位”评议。
责编: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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